SEP许可,德国法院把底线画清了
作者 | 布鲁斯
2026 年 1 月 27 日,德国联邦法院(BGH)对 VoiceAge v. HMD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没有展开冗长的技术讨论,也没有重新计算许可费率,而是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问题上,HMD,算不算“不情愿的被许可人”?
答案很直接:算。
这意味着,禁令成立,FRAND抗辩失败。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谈判姿态”
这起纠纷围绕的是 EVS(增强型语音服务)标准必要专利。
· VoiceAge:EVS专利权人
· HMD:诺基亚手机品牌运营方,长期销售支持EVS的终端产品
双方争议的核心并不是“有没有用专利”,而是:
· 许可谈判谈了很久
· 但始终谈不拢价格和条件
VoiceAge起诉侵权,HMD则主张,权利人不FRAND,我没法签。这正是 SEP案件里最常见、也最容易被滥用的一种抗辩路径。
于是,德国法院给了一个非常“硬”的判断标准。从慕尼黑地区法院,到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再到德国联邦法院,裁判思路高度一致,谈判中,你仅仅说你愿意,不行。你要“像一个愿意的人那样行动”。
德国联邦法院明确指出:
· HMD 在多年谈判中
· 提供的担保金额明显低于其自身反报价水平
· 行为上表现为:
不给出清晰、可执行的许可方案
反复拉锯
实质性拖延
因此,法院认定:HMD缺乏真实的许可意愿,属于不情愿被许可人(unwilling licensee)。
案件审理过程中,欧盟委员会曾建议,将部分 FRAND 问题提交欧洲法院(ECJ)解释。但德国联邦法院拒绝了。理由只有一句话,但分量很重——SEP纠纷必须结合具体事实判断,这是成员国法院的职责。
这等于明确表态:
·FRAND不是抽象的欧盟统一命题
· 而是“个案 + 行为 +谈判过程” 的综合判断
对整个欧洲SEP司法版图而言,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把这件事放到全球SEP版图里看,这并不是一场“只属于德国”的官司。
· 中国:福州中院已一审认定HMD多款手机实施EVS SEP
· 巴西:VoiceAge同样取得有利裁判
· 德国:终审定调“不情愿被许可人”
多国法院在同一纠纷中,逐渐形成了一种高度趋同的判断逻辑,FRAND保护的不是“拒谈权”,而是“善意谈判权”。
如果把这起判决压缩成给企业看的三条规则,大概是这样:
第一,FRAND 不再是防火墙,而是一面镜子你是不是善意谈判,法院看的是行为,不是立场。
第二,拖延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行为不报价、不担保、低保障,都会被直接计入“不情愿”。
第三,禁令仍然是 SEP 权利人的有效工具前提只有一个:你自己要先守规则。
对终端厂商而言,这个判决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SEP许可谈判,已经没有“无限拉扯”的空间。对SEP权利人而言,这同样是一种边界确认,只要你履行 FRAND 承诺,法院不会替实施方兜底。
这也是近几年德国法院在Sisvel v. 海尔以及多起SEP案件中,一以贯之的立场。
知产力判断
SEP纠纷正在从“技术与费率之争”,延伸到“谈判行为合规性”的较量。
谁在桌上,谁拖桌子,法院已经越来越清楚了。这场 VoiceAge v. HMD,看似是EVS的一件小案,但它真正画出的,是全球SEP谈判的行为红线。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