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专利避坑清单 (二) | PCT还是巴黎公约?选错路径,比没申请更糟
作者 | 知产力海外
一、很多企业不是不会选,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选哪条”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非常普遍的误区:企业知道有两条路径,但并不真正理解它们的战略差异。
于是,路径选择变成了一种“习惯动作”,而不是判断结果。
01
明明需要快速授权,却选择了PCT 路径
PCT路径最大的价值,是延长决策时间(换取时间)。但问题在于:如果企业在某个国家已经有明确的销售计划,甚至即将面对竞争或侵权风险,却仍然选择PCT,那么就意味着——
·授权时间被整体后移
·在关键市场缺乏可执行的专利权
·风险暴露期被人为拉长
在一些对授权速度高度敏感的市场,这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放大。
02
明明要做多国布局,却不用PCT,逐一单独申请
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反过来的。企业一开始就计划进入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超过 3 个),却仍然通过巴黎公约路径,分别向不同国家提交申请。
短期看,流程“很熟”;长期看,问题非常集中:
·前期资金压力大(需在12个月内支付所有国家的费用)
·管理复杂(不同国家审查进度不一)
·修改、协同难度极大
当市场判断发生变化时,这种路径几乎没有回旋(止损)的空间。
二、真正危险的,不是选错一次,而是“一路不回头”
相比一开始选错路径,更常见、也更致命的,是下面这一种情况。
03
PCT国际阶段进入国家阶段前,不做二次判断
理论上,PCT路径的核心优势,在于它给了企业一次缓冲期。
在国际阶段,企业已经可以拿到:
·国际检索报告
·初步审查意见
这些信息,本应成为重新评估“是否进入国家阶段”、“进入哪些国家”的重要依据。
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做法是:“既然两年前立项说要进这些国家,那就全进吧。”于是:
·检索报告并不理想(如核心创新点被否定)的申请,依然硬着头皮进入多个国家;
·原本市场不明朗的地区,被惯性推进;
·律师费和官费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
这类失败,并不是因为“技术不行”,而是因为PCT的路径优势(灵活性)被浪费掉了。
三、PCT 与巴黎公约:不是优劣之分,而是适用场景不同
如果从“避坑”的角度看,两条路径的判断逻辑,其实非常清晰。
巴黎公约路径,更适合这些情况:
目标国家数量较少(通常不超过 2–3 个);
对授权时间要求高(急于拿证维权或宣传);
技术方案需要尽快在特定市场形成保护。
优势:在优先权期限内(通常为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企业可以快速进入目标国家,尽早获得确定性。
PCT 路径,更适合这些情况:
目标国家较多(通常 3 个以上);
市场尚在评估中(不确定哪个国家好卖);
技术方案仍有优化空间。
优势:通过PCT,企业可以将是否进入国家阶段的决策时间,延长至通常30个月左右,为市场判断、文件优化争取宝贵的“缓冲期”。
四、真正的避坑点:把“路径切换”当成一次正式决策
一个成熟的海外专利布局,往往具备一个特征:PCT 国际阶段结束(30个月节点),并不是流程节点,而是决策节点。
在这一阶段,至少应当重新评估三件事:
1.技术方案在检索报告中的风险程度(能不能授权?)
2.目标市场是否发生变化(还卖不卖?)
3.竞争对手是否已经形成明确布局(要不要对抗?)
只有在此基础上,筛选进入国家阶段的目标国家,PCT路径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下一讲预告:第三讲|便宜的代理,往往是最贵的海外专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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