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知识产权 | 用爱点亮世界:《马拉喀什条约》为视障者解决“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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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秦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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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6个成员国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成功缔结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取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中国政府签署了该条约的最终文本。该条约规定,在2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提交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该条约将生效。日前,加拿大成为关键的第20个加入《马拉喀什条约》的国家。加拿大的加入将使条约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
《马拉喀什条约》旨在保障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是解决世界上3.4亿盲人、视障者和印刷品阅读障碍者面临书荒的一个善举。今天的“漫说知识产权”尝试从《马拉喀什条约》蕴藏的人文情怀出发解读该条约缔结的主要目的和内容。
以上盲胞少女的故事告诉我们《马拉喀什条约》缔结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书荒”,使视障者能够获得更多受教育和参与文化生活的机会。那《马拉喀什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请看下图——
印度是2014年6月30日第一个批准条约的国家。随着加拿大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即将生效。目前,签署《马拉喀什条约》的WIPO成员国已超过75个,中国作为世界上视障者最多的国家之一,积极参与了《马拉喀什条约》的谈判,中国政府亦签署了条约的最终文本。《马拉喀什条约》为缔约方提出了较为详细的立法要求,缔约方必须根据条约在国内法中规定各项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便利视障者获得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虽然已经规定了适用于盲人的版权限制与例外,但与条约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因此,为了批准加人《马拉喀什条约》,我国必须对相关立法作出必要的调整。修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多前,瑞秋冒着风雨去学校听了一场讲座,讲座主题是《马拉喀什条约背后的故事》。虽然讲座非常精彩,图文并茂,还穿插着一些趣闻轶事和影视片断,讲堂里不时发出阵阵笑声,但瑞秋心里还是有些隐隐约约的难受。或许是那天风雨交加,也或许是瑞秋正面临一些迷茫,瑞秋在回家的路上脑袋里突然出现一位爱阅读的盲人小女孩,因为不能方便、快捷地读书而感到失落。瑞秋想到自己有健全的双眼,尚且为“看”不清的路感到忧虑,更何况那些真正在看不见的世界里寻求亮光的人们呢?那种想了解世界又无从着眼的无助感是瑞秋难以想像的。所以当世界各国的人们聚集在马拉喀什为视障者的利益谈判、呼求的时候,人们其实是在表达对视障者感同身受的爱。瑞秋觉得现状可能无法改变,但只要有一颗能够感知爱和幸福的心,那世界就会始终充满光明和希望。所以,瑞秋忍不住画了下面这幅关于盲胞少女的画,记录《马拉喀什条约》的故事带给瑞秋的点滴感悟。这也就是本期“漫说知识产权”的雏形。
各位尊敬的、亲爱的,如果您对《马拉喀什条约》还感到陌生,希望今天的“漫说知识产权”能让您初步了解该条约,也更为关注盲胞们切实的阅读需求。需要说明的是,《马拉喀什条约》具有严谨的语言体系和适用范围,瑞秋的漫画难以达到学术规范标准,如果您要准确、全面地了解条约内容,请参考相关学术文献!

参考文献:
1. 《WIPO:〈马拉喀什条约〉即将于9月30日生效》,
2. 王迁:《论〈马拉喀什条约〉及对我国著作权立法的影响》,载《法学》,2013年第10期;
3. 王迁:《〈马拉喀什条约〉简介》,载《中国版权》,2013年第5期;
4. 向非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在京举办〈马拉喀什条约〉研讨会:保障视障者享受更多文化权利》,载《中国新闻出版报》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