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知论知|一些关于专利保护制度的“奇葩说”

2018-11-20 11:00:06
近期,著名网络综艺节目《奇葩说》展开了一期别开生面的辩论,题目是:“奇葩星球新技术 可以让全人类大脑一秒知识共享 你支持吗?”一个很具启发性的题目,一场很欢乐也很富有思辨精神的观点碰撞。作为一个热爱辩论的人,也作为一个现在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数位节目嘉宾所发表的、涉及专利保护制度乃至知识产权制度的观点有值得商榷之处,故此成文。

作者|吴一兴 达晓律师事务所


(本文系知产力获得独家首发的稿件,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2704字,阅读约需5分钟)


引  子


近期,著名网络综艺节目《奇葩说》展开了一期别开生面的辩论,题目是:“奇葩星球新技术 可以让全人类大脑一秒知识共享 你支持吗?”一个很具启发性的题目,一场很欢乐也很富有思辨精神的观点碰撞。作为一个热爱辩论的人,也作为一个现在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数位节目嘉宾所发表的、涉及专利保护制度乃至知识产权制度的观点有值得商榷之处,故此成文。


知识≠能力,专利≠天才


在节目中,陈铭老师说道:信息、知识和能力截然不同,即使获得了相同的信息乃至知识,具备不同能力的人也会基于信息与知识做出差异性的判断与使用。


这段论述充分说明了当前包括专利在内的各种智力产品生产过程并不是在获取知识之后的“水到渠成”,而是那么复杂及艰辛。智力产品的珍贵,正因为它不是对信息、知识或“先见之明”的简单罗列、堆砌和叠加,它必须是创作主体通过其自身特有的思维模式以及表达方法,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再认识”与“再诠释”,从而实现改造客观世界、抒发主观感情等不同的创作目的。


具体到专利制度中,专利的产生也正是来自于研发人员基于对相同专业知识的不同使用方法而提出的新型技术方案,它们或能增强技术效果,或能客服技术偏见,都是在人人可见的“知识平地”上独辟蹊径地“起高楼”。而在现实中,虽然薛兆丰教授在节目中提到,很多人灵光一现都有可能产生专利,但其实现代专利的产生已经远远脱离了“刀耕火种”的原始积累状态,大量专利正日益成为必须集合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时间方可获得的“奢侈品”。目前,由于社会分工的极致化与社会合作的高度协同,研究开发工作不再同以往那样寄望于某个天才的“妙手偶得”,研究成果的背后往往意味着海量的数据搜集与分析、大量的基础实验和反复验证以及不断的假设——推翻——再假设过程,而这些工作乃至这些工作需借助的物质条件,都不是某个个人可以轻易实现的。


陈铭老师的观点没错,知识于天才和庸才而言并无二致,但认识世界、分析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高下,显出了天才和庸才的区别。然而在现代工业化生产中,专利的产生更像是慢工细活的“水磨工夫”,需要大量“天才”和“庸才”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专利制度的“正义之心”


蔡康永老师的四辩陈词,从人之常有的亲情出发阐述知识垄断的恶果。他从一个很贴近现实生活的例子开始其论述,“当我的亲人忍受病痛,既无力承担十万元一颗的高价专利药,也无法拖延到药品专利过期的六、七年之后”,然后他借此说明专利制度被坏人掌握便会形成知识垄断,从而极大地阻碍知识的传播和进一步发展。在柔情的阐述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对知识的垄断。


非常遗憾,专利药品的缺失造成了蔡老师所说的那种人间悲剧;也非常遗憾,这样的一个悲剧使他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用一个很多人耳熟能详的说法来反驳,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恰恰是通过经济回报来激励权利人分享其智力劳动的成果,从而刺激更多智力成果的产生。而用更深刻的经济原理来解释,当社会个体具有经济理性和决策自由时,他会自觉地将其掌握的资源(包括精力、所掌握的知识等)投入到他认为回报最高的领域;而当社会对他在某个领域的投入回报不做任何保护时,社会个体会自觉地回避投资该领域。


换言之,如果仅着眼于现在,或者如薛兆丰教授所说的“明天就是世界末日”,那我们打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藩篱,肯定会更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智力成果的分享。但回到一个需要“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之下,知识产权制度对智力劳动的保护必然更有利于智力成果的产生:一方面,它能够通过赋予有限的垄断权以及社会正向回馈促使大家公开自己的智力成果,并自觉投资于智力成果的再生产,防止“敝帚自珍”、智力成果缺乏传播的情形;另一方面,它能够防止他人对智力成果的滥用,并通过市场效益的差别使得智力劳动者进入到更缺乏智力成果的领域,或者产生更优质的智力成果。这恰好不是蔡老师所说的那种“知识被垄断”的悲凉场景。


笔者还希望用另外一个数据来回应蔡老师的论断:世界卫生组织(WHO)曾列举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325种药物,其中13种仍在专利保护期内,而其他312种曾受到专利保护。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制度,也许这些药从来都不会被研发出来,也许这些药还要晚很多年才会被研发出来。蔡老师所说的那颗“天价专利药”,至少在今天已经可以治病救人,而它的产生也许就要感谢十几年前已经存在专利保护制度,才使得药品企业愿意冒着先期投资二十亿美元、二十年之后才能收获回报的巨大风险,仍然义无反顾地投入新药品的研发。如果今天我们打破专利保护制度,也许几年后、十几年后,会有更多人因为无药可用而痛苦死亡。这样的场景,和蔡老师描述的同样“血淋淋”,同样不可承受。


就像电影《我不是药神》所讲述的,这不是专利保护制度之错,而是社会保障制度之殇。


奔跑吧!专利


薛兆丰教授在其陈词中将专利制度描绘成一场赛跑:在知道比赛中有强大竞争对手的前提下,很多人会基于理性选择退出比赛,从而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


但现实中的情况往往相反,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市场经营者并不会因为竞争对手已经获得某领域专利或已开展某领域研发工作而自愿退出,偏偏要迎难而上地进行类似研发。这种情形的产生,归因于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之特性。


专利制度是一种“赢者通吃”的制度,一方经营者仅仅早一天研发出专利成果,甚至仅仅是早一天进行申请,都有可能借此取得相当一段时间、地域内对其他经营者压倒性的排他权利。因此,市场竞争的参与者都会努力成为那个“跑得最快的人”,从而实现在专利权乃至市场竞争上的领先地位。


另外,专利研发的前期投入即使未能最终转化为权利,也不宜直接认定为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在研究相对保密的开发环境下,各个竞争者选取的技术突破口不尽相同,很可能在实现同一技术效果的追求之下获得不同的技术方案;即使是近似方案,短期内的“失败者”也可能通过技术积累在未来实现“弯道超车”。


专利制度所带来的巨大经济诱惑,是发动这种“专利赛跑”的源动力。它所带来的最大社会福利,不是退避三舍式的资源节约,而是这种永不停歇的知识更新和迭代,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不断前行。


结  语


这期的《奇葩说》节目让笔者有机会看到一些非专业人士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态度,它们或偏激、或片面、或过于悲观,但也不乏许多智慧之光,令笔者受益匪浅。


人性有善亦有恶,但人性之伟大在于,我们承认自身之恶却仍努力向善。同时,今天的我们已站在前人无法想象的知识高峰之上,但我们也发现更广博的未知领域,然后继续戮力前行。技术无关善恶,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使用技术、发展技术。人类的未来还有很多的未知领域需要去开拓,不是没有事做,我们还有星辰和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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