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改判让苹果免于赔偿5.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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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Reuters
编 译 | Br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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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923字,阅读约需2分钟)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日前否决了一项陪审团裁断,该裁断原本要求科技巨头苹果公司(Apple Inc,以下简称“苹果”)向Smartflash公司(Smartflash LLC,以下简称Smartflash)支付5.329亿美元。Smartflash是一家技术开发和专利许可公司,此前声称苹果的iTunes软件侵犯了其数据存储专利。
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主审法官罗德尼·吉尔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部分撤销了陪审团于2015年2月所做出的损害赔偿金高达5.329亿美元的裁断,但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2017年3月1日表示,法官应当裁定Smartflash的专利无效,完全撤销该裁断。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称Smartflash的专利过于“抽象”,在描述实际发明方面不够具体,不足以保证对专利权的保护。
这一裁决可能就此宣告该起曾经因巨额赔偿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的终结,只不过最终判决结果未能如原告所愿。
Smartflash和苹果方面目前均未置评。
Smartflash是由发明家帕特里克·拉奇(Patrick Racz)于2000年成立的。拉奇持有数件关于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存取歌曲、视频和游戏等数据的专利,但拉奇并未能将技术实现商业化,Smartflash也并不销售自己的任何产品。
Smartflash早在2013年5月就起诉了苹果。当时Smartflash在诉状中称苹果故意侵犯其专利,索赔8.52亿美元损害赔偿金,这一金额明显高于后来地区法院的陪审团裁断。诉状同时表示,拉奇在2000年与一位技术专家讨论了他的想法,后来这位技术专家成为了苹果的高级总监。
Smartflash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得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该院是一个受专利所有者欢迎的诉讼地。Smartflash对三星电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提起的类似诉讼也是在该法院,目前仍在审理当中。此外,Smartflash后来还针对谷歌和亚马逊提起过诉讼。
地区法院法官吉尔斯特拉普拒绝撤销陪审团对于苹果侵犯Smartflash专利的认定,但他表示没有正确地指示陪审团对于判赔额的裁断,故下令就损害赔偿金判赔额问题进行重新审理。
苹果上诉到专门审理专利案件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同时还与三星联起手来,共同对Smartflash的三件涉案专利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质疑,后者最终以“过于抽象”的理由,认定Smartflash的三件专利无效。
Smartflash就该判决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本可以支持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决定而结束该案,但最终却判决法官吉尔斯特拉普本应当自己发现Smartflash的专利无效,从而终结了该案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