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IPO之际,“陌陌”被诉商标侵权遭1100万元索赔

2014-11-20 19:05:57
12天前刚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IPO申请的“陌陌”,在今天上午成为了一起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的被

12天前刚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IPO申请的“陌陌”,在今天上午成为了一起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的被告。浙江杭州一家婚恋交友网站,手握一件商标注册国际分类第45类“社交陪伴、交友服务”服务的“陌陌”注册商标,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陌陌”软件及服务运营商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其更名、停止同名软件下载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0万元。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这是继滴滴打车之后,又一起知名移动互联网企业遭遇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知产力观察认为,就陌陌科技方面而言,IPO前夕突遇涉及主品牌的知识产权诉讼,以当前SEC的审查标准,其上市申请或不致被驳回(可参见搜房网案例),但其股票价格则或有因此产生打压效应的可能。此外,据知产力今日登录SEC官网,就陌陌科技招股说明书全文通读后发现,该公司就知识产法律风险存在一般性陈述,但无可预见的具体权利冲突可能性问题的披露。


另就这起商标权法律诉讼本身,知产力分析认为,陌陌科技虽被推至被告席,但在具体法律问题上仍存在一定腾挪空间:至少在“陌陌”软件所对应服务的认定商标在先使用等两个支点上,陌陌科技存在摆脱商标侵权指控的可能性;但即便可以因此避免侵权嫌疑,鉴于该他人“陌陌”注册商标在第45类中的存在,仍会令其今后的具体经营行为受到可预见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分析。


诉讼来袭


据查询所知,是为风暴眼的这件“陌陌”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11312563号申请时间为2012年8月6日,确权于2014年1月7日,原申请人为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今年6月,该商标进入转让程序,受让方即为此次商标侵权诉讼发起者的杭州陌陌婚庆服务有限公司。当前,该转让事宜尚在进行之中。


据介绍,陌陌婚庆是一家实名制婚恋交友的专业网站,其自称现已成为杭州最有影响力的婚恋品牌服务机构。鉴于商标转让行为仍在审批流程之中,其当前是以涉案商标被许可人的身份发起诉讼。


陌陌婚庆诉称,陌陌科技在“陌陌”软件所提供的交友服务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陌陌”文字,极易导致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犯了该方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家公司同时指出,据“陌陌”软件和网站上的介绍,截至2014年6月,“陌陌”软件总注册用户已超过1.48亿人,交费会员用户约100万人。以其提供的会员服务一个月的费用为12元,即便所有交费用户均仅购买了一个月的会员服务,“陌陌”仅在会员服务这项业务上的收入也已近1200万元

据此,陌陌婚庆在这起诉讼中,请求法院判令陌陌科技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0万元。


陌陌是啥


1100万元索赔固然数目不菲,但涉嫌商标侵权所隐含的信息量才是陌陌科技难以承受之重。根据原告方陌陌婚庆的诉求,停止侵权便意味着陌陌科技须在所提供的交友服务上停止使用“陌陌”字样,并停止该软件的下载,删除官方网站上使用“陌陌”的宣传文字。


如是关乎品牌存续与否的法律风险面前,陌陌科技用以冲抵的在先商标权利却并不乐观。根据11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查询记录显示,自2011年9月至今,陌陌科技共计提交了60件商标注册申请,主要包括“陌陌”“MOMO”及相关图形标识,涉及商标类别10余个。在与陌陌APP软件相关的商标注册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产品上,陌陌科技申请的“陌陌”商标已于2012年8月确权,但在第45类覆盖的“交友服务”“在先社交网络服务”等项目上,中国商标网目前尚未存在其已有商标注册申请的记录


与交友、社交服务相关的商标专用权的缺位,是陌陌科技在该起诉讼中最大的挑战。因此,在其抗辩陌陌婚庆诉由时,这样的一个问题便显得颇为关键:作为一款APP软件,“陌陌”品牌对应是一个工具,还是一项服务;如果存在服务属性,这样的服务是否可以明确为交友服务?


对此,据陌陌官方网站在“关于陌陌”栏目中所述:“陌陌”是陌陌科技于2011年8月推出的一款基于地理位置的移动社交产品。通过陌陌,您可以认识身边的人;加入附近的群组;查看附近的留言;参加附近的活动。还可以和朋友交换各自的地理位置,用有趣的表情聊天等等。


根据这样的自我定义,陌陌科技对于其“陌陌”产品的定位很大程度上落脚在一款移动社交工具上,如果其能够在该问题上举证有力,撇清其与“交友服务”的关联,或可藉此扭转局面。但据知产力判断,鉴于相关公众对于“陌陌”产品的认知,以及其“陌生人交友”概念的深入人心,陌陌科技举证其“陌陌”产品不存在交友服务属性的难度颇大。


关键支点


实际上,陌陌科技方面用以抗辩该商标侵权指控的最有力的关键支点,还在于对“陌陌”标识的在先使用上。


据介绍,陌陌科技创建于2011年3月;IOS版“陌陌”APP的上线时间为2011年8月,安卓版上线时间则在同年12月。


上述时间节点,对比陌陌婚庆用以指控陌陌科技侵权的第11312563号“陌陌”注册商标的申请时间(2012年8月),则可以看出,后者对于“陌陌”标识的使用要明显在于他人对于该涉案商标的申请时间。


据此可见,就该突入起来的纠纷,陌陌科技方面实质并无侵权故意,其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该案中寻求商标在先使用权的保护,并藉此抗辩侵权指控。此外,其亦可以以此为由针对涉案商标,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提出无效宣告。


但对“陌陌”软件而言,其作为一款社交工具,在其就在先使用问题上进行举证时,尚需明确其交友服务作为该工具的附加功能的具体代入时间点,而关于这一点,则考验着其律师团队的取证能力。同时,一旦承认“陌陌”提供了交友服务,则也意味着陌陌科技的主品牌确实落入了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而在该注册商标存续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陌陌科技将会在此后对于“陌陌”产品的运营中面临诸多显性问题,例如必须将其“陌陌”标识与涉案商标进行有效区别标注、不得擅自扩大“陌陌”标识的使用场景与范围等等。


此外,在应对策略上,如上所述,陌陌科技当前尚可依据前述理由针对涉案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但存在一定的时间成本。同时,陌陌科技亦可选择通过购买、合作等经济杠杆手段,在较短时间内平息该侵权纠纷


无论如何,知识产权纠纷的突然而至,注定将令“陌陌”的IPO前夜难以平静。对于相关事件的后续进展,知产力将保持关注。


查看陌陌招股说明书原文,请点这里。


图片来源|陌陌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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