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E来函48小时行动剧本(TV/流媒体专用)
TV的专利战,打的不是费率,是出货权。
TV的专利战,打的不是费率,是出货权。
这版只写给做TV/机顶盒/流媒体终端/智能屏/投影/家庭娱乐生态的团队。
这类业务的特点决定了:NPE最有效的不是“把你告赢”,而是用禁令卡住出货与渠道。
你的48小时要盯死三件事:实现证据、渠道暴露、禁令路径。
先给行业结论:TV/流媒体终端为什么更容易“被落锁”?
TV/流媒体终端的专利主张,往往围绕:视频编解码(HEVC/AVC/AV1/VVC)、HDR、字幕/叠加、内容分发与播放链路。
这条链路的共同点是:
1.“实施”更容易被证明:拿一台设备跑一段片源就能做取证;
2.禁令的商业杀伤更直接:卡的不是研发,是 出货、上架、促销节奏与渠道合同;
3.你很难用“换代”拖时间:大促节点、渠道窗口、海外库存都在逼你。
一句话:手机是“费率战”,TV更像“禁令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