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件流媒体专利争议,重点是视频编码技术

流媒体专利争议编码技术为何成为主战场?

作者 | 闲聊知知

Streaming Codec Patent Cases

梳理了533件争议,我们发现流媒体专利主战场在编码领域  

流媒体专利争议集中到编码领域,当前公开对抗主要发生在复审与无效程序;司法端仍在争夺管辖,实体战线可能正在形成。

观察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

闲聊知知

法律数据检索、专题分析与客户会见方案

可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的深度数据报告与客户会见方案。

限时2999元起/单份数据成果

邮箱:zhenkeren@iphouse.cn

知产查

DATA RESEARCH

知产查数据库

覆盖中国、美国与欧盟逾670万条知识产权法律文书,提供跨法域检索与数据研判支持。

zhichancha.com

SEP
研究

共同研究者招募

《视频编码SEP许可链研究报告》

面向具有实务或学术研究经验的同行。我们不站队,只想一起把问题研究清楚。

闲聊知知×知产查数据库共同支持|入选可抢先试用数据库30天

成为共同研究者

请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并备注“视频编码SEP”。专题数据报告与合作研究事宜,也可通过邮箱联系。

微信二维码

zhenkeren@iphouse.cn

看了533个案件,我们捋出了一条叙事线

首先看技术集中度,再看对抗发生在哪类程序,最后判断司法端大量管辖裁定意味着什么。

编码

流媒体专利争议集中在编码领域无效程序尤其集中于编码压缩与媒体表示。

行政

行政决定构成当前公开主战场复审决定覆盖申请端,无效决定处理授权后的权利稳定性。

司法

司法端仍在大量争管辖程序战线已经铺开,实体侵权与许可判断尚待出现。

本次分析样本

533司法与行政样本

495行政决定
71无效+424复审

38司法文书
均为程序性文书

这篇文章沿着三个层次展开:编码技术在流媒体专利中的集中度、不同编码标准的行政结果、司法程序中的SEP与许可线索。

一、流媒体专利战场集中在编码领域

编码压缩与媒体表示是流媒体专利行政程序中的最大技术层;进入授权后对抗时,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六个技术层在行政决定中的分布

一级技术分类,每份决定只计入一个技术层

编码压缩与媒体表示243|49.1%

播放控制与终端呈现149|30.1%

传输、会话与自适应流37|7.5%

直播与实时媒体服务34|6.9%

内容分发与缓存17|3.4%

点播、IPTV与频道服务15|3.0%

67/71无效决定属于编码层,占94.4%

176/424复审决定属于编码层,占41.5%

读图结论

申请阶段仍有播放、直播、传输等多条技术路线;进入无效程序后,争议几乎收束到编码和媒体表示层。

二、行政决定是当前公开主战场

标准名称把“流媒体”进一步收窄为可识别的技术体系。数据库全文中的标准名称主要集中于AVC/H.264、HEVC/H.265、MPEG和VVC/H.266。

152/495行政决定明确出现标准名称,占30.7%

133/152标准命中决定归入编码技术层,占87.5%

标准名称命中次数

同一决定可命中多个标准,柱形不可相加

AVC/H.26493

HEVC/H.26571

MPEG62

VVC/H.26623

EVS5

AAC4

AMR-WB1

标准名称命中决定的程序构成

复审 94无效 58

复审61.8%无效38.2%

0AV1和VP9在本次行政样本中未形成名称命中

标准名称为多标签识别。名称出现不等于相关专利已被认定为标准必要专利。

三、编码专利在无效程序中争什么?

编码层无效决定接近“维持”与“改变权利状态”两部分。争论也并非只围绕创造性,权利要求边界、必要技术特征和公开充分性共同出现。

编码层无效决定结果

维持 37全无效 21部分 9

维持有效55.2%全部无效31.3%部分无效13.4%

30/67全部或部分无效,占44.8%

37/67相关权利要求维持有效,占55.2%

权利被全部或部分无效时

权利改变决定中的主要法律争点

争点允许共现

创造性18

权利要求清楚/说明书支持11

分案期限/超范围5

新颖性4

必要技术特征2

权利要求被维持时

维持有效决定中的主要法律争点

争点允许共现

创造性36

权利要求清楚/说明书支持32

必要技术特征20

新颖性19

说明书充分公开14

两类决定理由的分界

维持有效样本中,“现有技术未给出技术启示”和“有益技术效果”出现较多;权利改变样本更多落在显而易见、公知常识以及权利要求文本缺陷。

四、编码专利在复审程序中为何被维持驳回?

编码层复审的中心问题仍是创造性。对比文件组合、技术启示和公知常识,是维持驳回的主要论证工具;撤销驳回则更多强调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

编码层复审决定结果

维持 125撤销 50

维持驳回71.0%撤销驳回28.4%驳回复审1份

维持驳回侧的主要理由表述

含维持驳回及驳回复审,理由允许共现

惯用手段或公知常识110

显而易见95

对比文件组合或技术启示93

撤销驳回侧的主要理由表述

理由允许共现

惯用手段或公知常识35

有益技术效果35

对比文件组合或技术启示27

区别特征未被公开或无公知证据23

现有技术未给出技术启示11

如何理解撤销驳回

撤销原驳回决定意味着案件回到后续审查流程,不等同于专利已经授权,也不能据此评价授权后权利要求的稳定性。

五、不同编码标准的结果结构一样吗?

不同标准的样本量和程序构成差异很大。比较时应同时看分子与分母,不能只看比例。

无效程序中的权利改变比例

权利改变=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括号内为改变件数/无效样本

EVS60.0%(3/5)

AVC/H.26441.3%(19/46)

MPEG34.3%(12/35)

HEVC/H.26525.0%(6/24)

VVC/H.26620.0%(4/20)

AMR-WB0%(0/1)

复审程序中的撤销驳回比例

括号内为撤销驳回件数/复审样本

VVC/H.26633.3%(1/3)

HEVC/H.26523.4%(11/47)

AVC/H.26412.8%(6/47)

MPEG7.4%(2/27)

AAC0%(0/4)

AVC/H.264

93总命中

46无效

47复审

HEVC/H.265

71总命中

24无效

47复审

MPEG

62总命中

35无效

27复审

VVC/H.266

23总命中

20无效

3复审

标准统计允许多标签共现。EVS、VVC复审等小样本只作事实展示,不作稳定趋势判断。

六、司法端,大家都在拉管辖?

司法文本已经出现SEP、编码标准和许可协议等词语,但现有公开文书全部停留在程序阶段。术语出现只能证明当事人提出过相关主张或程序事实被记载。

司法文书中的关键词线索

同一文书可命中不同线索

SEP或许可相关线索20|52.6%

SEP表述14|36.8%

许可协议表述13|34.2%

AMR-WB6|15.8%

停止行为请求2|5.3%

HEVC/H.2651|2.6%

FRAND表述1|2.6%

高清编解码诉一加

12文书

6SEP

12许可协议

超清编解码诉OPPO

5文书

5SEP

0许可协议

超清编解码诉小米

8文书

2SEP

0许可协议

华为HEVC标准必要专利链

1文书

1SEP

1FRAND

1

标准名称出现文本提到具体编码标准。

2

当事人提出SEP或许可主张诉讼主张进入许可关系、标准必要性或停止行为请求。

3

法院作出实体判断需有侵权比对、FRAND义务或许可费等实体裁判理由。

0现有司法文书中的实体侵权、FRAND或许可费裁判结论

司法文书的程序构成

管辖 32撤诉 6

管辖程序裁定84.2%撤诉裁定15.8%

整条故事线,可以归结为四句话

流媒体专利争议集中在编码领域

基础编解码同时主导无效程序,并构成复审程序中最大的单一技术层。

行政决定是当前公开主战场

创造性、权利要求边界和说明书支持问题已经在复审与无效程序中充分展开。

司法端仍在争夺诉讼入口

现有文书集中处理管辖与撤诉,侵权比对、FRAND义务和许可费尚未形成公开实体判断。

管辖争议呈现系列化

相关文书分布在多条案件链中,涉及不同终端厂商与编码专利组合。

把下一个专利问题,也拆成一套数据答案

可以围绕特定技术、编码标准、专利组合或竞争对手,形成行政程序、司法案件与裁判理由的一体化专题分析。

客户会见形成争议版图和客户问题清单

无效与复审分析拆解争点、理由和同类决定结果

诉讼准备拼接涉案专利行政与司法程序

竞争对手研究观察权利人、请求人与专利组合

管理层汇报将检索结果转化为可复核图表

行业专题围绕标准或技术链形成专项样本

交付内容

类案数据底表、关键结论、争议理由编码、客户会见提纲及可直接使用的图表报告。

限时2999元起/单份数据成果

提供客户名称、争议类型和最希望确认的三个问题,可据此确定研究范围。可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的深度数据报告与客户会见方案。

闲聊知知

可在1个工作日内交付的深度数据报告与客户会见方案。

邮箱:zhenkeren@iphouse.cn

电话:1381048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