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味道”遭仿冒?银鹭维权遇“老对手”,法院巧妙化纠纷

2025-07-29 19:15:00
一番调查后,银鹭公司发现,仿冒产品的始作俑者竟是一位“老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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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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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鹭,爱的味道!”

你一定听过

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

据了解,银鹭食品既是国内罐头食品、饮料的领军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农产品产业化领军企业之一。

然而前段时间,银鹭公司却陆续收到江西景德镇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在当地的零售商那买到了“山寨货”。这些投诉很快引起了银鹭公司的重视,公司认为“山寨”产品没有严格规范,工艺水平参差不齐,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更严重损害品牌形象。于是,他们立即展开了自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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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鹭公司代理律师 林文意

这些仿冒产品的外包装与银鹭产品的外包装非常接近,而且销售很隐蔽,主要是在农村市场或者是城乡结合部进行销售。由于外包装很接近,消费者平时可能不大留意,要是买的时候比较着急,就更难发现这个问题。

一番调查后,银鹭公司发现,仿冒产品的始作俑者竟是一位“老熟人”,此前因为对方多次侵权,还与其打过不少官司。

银鹭公司代理律师 林文意

之前打完官司后,这家厂商已经承诺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也进行了赔偿。我们认为事情已经处理完了,没想到这家仿冒厂商更改产品名称后又继续生产。我们很诧异,认为他们的态度和恶意是很明显的。

银鹭公司决定再次采取法律手段,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生产厂商及零售商,起诉至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并做惩罚性赔偿。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进入跨区域管辖景德镇、上饶、九江、鹰潭四地市的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

员额法官 汪至美

在原告银鹭公司提供的证据里,我们可以看到包装装潢有一个银鹭的心形,然后有一个碗,里面盛着八宝粥,而且包装上“爱的味道”是银鹭公司长期使用的广告语。在被告方的“山寨”产品包装上,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些元素,具有明显的仿冒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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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仔细比对,办案法官汪至美认为被告方存在侵权行为。但是对于银鹭公司主张的惩罚性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则需要对被告方产品的销量进行举证评估。

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

员额法官 汪至美

银鹭公司在证据上面其实也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他们没有掌握被告方的销量。

如此一来,办案法官意识到,这样下去,这场官司可能会演变成一场持久战,对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好处。要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亟待转换办案思路,引导双方步入调解轨道。

于是,汪至美开始积极组织调解工作,一方面,就赔偿金额与原告方反复沟通,另一方面,则进一步向被告方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同时考虑到销售仿冒产品的零售商对本案的情况并不了解,在法官的建议下,银鹭公司同意了对零售商的撤诉决定。至此,这起知识产权案总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创新。近年来,江西法院聚焦专业化审判职能,持续更新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效能,以司法的力量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市场经济创新发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原题 | 知名企业陷入“山寨”困境,江西法院出手了!  编辑 |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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