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批复设立泉州知识产权法庭;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2022-04-21 16:00:00
​知识产权法庭队伍迎新了!

来源 | 泉州晚报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 季文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

此外,4月20日下午,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自此,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法庭数量将增至27个,而我国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庭,也将达到1+4+27的规模。(点击文字查看相关阅读:PDF下载 | 全国知识产权法院/法庭管辖一览(1+4+26))(由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未列入)

最高法批复设立泉州知识产权法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

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支持泉州知识产权司法工作。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刘建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全国人大代表李建辉将泉州知识产权法庭的增设作为13个组团议案之一在全国两会中呼吁提出。全国人大代表丁世忠、吴金笔、粟琼,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蔡金钗、吕培榕等,也在全国两会期间积极为泉州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助力发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今后只要发生在泉州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发生在泉州市辖区内除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批复,意味着泉州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设立了,泉州也将成为福建省内第三个成立知识产权法庭的城市。”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获批设立泉州知识产权法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将进一步实现全面化、多样化,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案件均可管辖,从而提升泉州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是泉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模式的突破。

近年来,泉州努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全省率先推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创新能力、创新需求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7年至2021年,泉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万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27%,审结华为诉三星侵权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泉州知识产权法庭的获批设立,将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技术类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泉州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将进一步扩大泉州作为海丝核心城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有利于加强民营企业创新成果保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增强民营企业培育民族品牌的信心,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精气神。

下一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高标准、严要求谋划知识产权法庭的建设,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现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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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下午,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温州成为全国第二个既有破产法庭又有知识产权法庭的地级市。浙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并共同为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晓峰主持讲话,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作表态发言。

温州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历史沿革

温州中院于1997年经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最高法院”)核准成为全国首批非省会城市管辖专利案件的法院之一,是当时全省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唯一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并于2002年10月成立了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由此拉开了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专门化审理的序幕。

2007年以来,瑞安、乐清、鹿城、瓯海等四家基层法院先后经最高法院批准开始管辖其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温州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格局基本形成。

为进一步推进便民诉讼,尽可能方便矛盾纠纷下移并就地化解,2012年瑞安市人民法院经省高院指定,跨县域管辖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辖区内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形成“基层法院受理大部分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中院受理专利、小部分普通一审和二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新格局。值得一提的是,经最高法院指定,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温州中院管辖丽水辖区内发生的专利纠纷案件,这是全国首批跨区域就近指定专利纠纷案件管辖的法院。

2013年,经省高院同意,温州中院、瑞安、乐清法院三家法院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5月,瓯海、瑞安、乐清三家法院获批跨区域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案件。自此,温州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

2017年9月,温州等地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诉讼标的额为800万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由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管辖。

2021年9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温州中院成立温州知识产权法庭并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

1.发生在温州市、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温州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500万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发生在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8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温州市、金华市、丽水市辖区内,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温州中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温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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