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德:大变局时代怀念知识产权大先生

1月24-25日,“202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新年论坛暨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北京国际饭店隆重举办。在开幕式上,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席教授、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一德发表致辞。
马一德在致辞中指出,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应回顾并反思知识产权学科与制度所面临的深刻挑战。他呼吁当代中国知识产权人努力继承和发扬中国知识产权学科奠基人刘春田教授的担当精神、学术风骨与责任意识,在复杂变局中持续发声、勇担使命。
致辞内容
这是一个我们的知识传统不断被颠覆、甚至正面临根本性重塑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知识产权学科而言,正在发生着两个方面的深刻变革:其一,知识产权因技术而生,伴随着人类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颠覆性创新技术,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推动全球产业结构更替、经济格局乃至政治格局的重大而深远调整;其二,知识产权在国内的发展深受国际秩序塑造,中国由过去的一穷二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中央,逐步成为全球多边秩序的重要建构者与维护者。在难以通过既有规则体系对中国形成有效掣肘的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发达国家在全球地缘政治变化中开始枉顾既有国际秩序,采取战略围堵策略,制造经贸摩擦与科技脱钩,甚至出现对主权国家领导人“说抓就抓”、对他国领土动辄提出强制收购等行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研究已不可能再是“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不可避免地要直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制度抉择。
第一,知识产权学科边界的封闭与开放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传统认知中将知识产权理解为“人所创造的知识”,相关研究主要围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类客体展开制度分析,学科整体呈现出制度枝叶繁茂、而理论本体发育不足的结构性困境。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学界始终试图提炼知识产权作为一门融贯性独立学科的共同范式,并在立法形式上寄望于通过法典化路径,将其作为独立一编纳入民法典,或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然而,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不断涌现出新的无体财产形态,例如数据、人工智能等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创新形式而占据主导地位。从创新治理的整体视角出发,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如何按照既有知识产权类型的制度特征去勉强提炼新的范畴,而恰恰在于如何突破学科固有边界,提升既有知识产权范式的自我调适能力。事实上,“知识产权”这一概念的提出也不过三十余年,其长期以来均以“无形财产”这一开放性概念加以界定。专利、商标、著作权制度之所以能够发展至今日,恰恰在于其并未被过早、过度地理论封闭。当前技术发展早已远远超出理性预设的边界,学科的未来发展或许需要在开放心态下边归纳、边演绎,而非墨守既有框架,唯有如此,方能更好回应时代需求,持续焕发学科活力。
第二,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完善问题。新一轮科技革命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冲击着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内部体系,科技创新、文艺创作乃至产品销售与推广的模式均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事实性信息与数据在创新活动中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而人的创造力本身则呈现出相对“非稀缺化”的趋势,这使得制度内部诸多基础性概念亟需重新审视与重构。法律本质上是利益调整的结果,但在当代科技创新场景中,利益分化日趋显著,制度共识却愈发难以形成:传统作者群体与网络平台、人工智能开发者之间的利益立场尖锐对立,传统科技企业与平台型企业或“科技新贵”的制度诉求亦存在根本差异。这对立法整合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甚至在同一利益群体内部,也常常存在难以弥合的分歧。以商标法修改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5年公布的修订草案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立法取向从一个锐意改革的版本转向相对稳健审慎的版本,正折射出立法机关内部对于商标法实践问题及治理路径的理解分歧。
第三,如何适应知识产权全球规则并参与全球治理的问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以融入国际规则为起点,可以说,四十余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程,本质上是一部不断学习、适应并内化国际规则的历史。因此,国际规则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演进中长期被奉为圭臬。然而,从根本上看,国际规则本就是各国国内利益博弈与妥协的产物。过去,发达国家常常借助国际规则对中国发展形成制度性掣肘;而如今,随着全球分工格局的调整,中国已经逐步成长为国际规则的重要捍卫者和建设者。与此同时,全球秩序却正在经历新一轮阵地转换与深度洗牌,全球治理可能由多边主义转向单边主义或霸权主导,进入一个“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个别强国在“有理”时高举国际规则大旗,在“无理”时则选择退群、毁约、恃强凌弱,由此造成“违法者获利、守法者吃亏”的制度悖论。对中国而言,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或许需要在坚守并引领国际秩序建构的同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大国博弈中利益竞争的现实本质,放下包袱,构建更为多元、灵活的立场与路径。
面对上述一系列重大问题,我们亟需作出抉择,却又往往难以形成共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们正处在一个“人人都懂知识点产权,却少有人真正透彻理解知识产权”的历史阶段。正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尤为怀念我的前辈、恩师刘春田教授。他不仅是我们这个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的发起者、参与者、关注者、支持者、指导者,更是中国整个知识产权学科的奠基人。今年是他辞世三周年,但于我而言,却仿佛已过去十年、三十年之久。往昔,每当遇到问题,我总可以随时前往老师家中请教;而在国家面临重大知识产权抉择、处于关键历史节点之时,老师也总是以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挺身而出,以一种誓不罢休的精神发出铿锵之声,往往一石激起千层浪。无论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还是民法典编纂与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莫不如此。过去,有老师在,内心总是踏实的,因为他总能为我们指明方向——“亮灯”;而如今,老师离去之后,有时面对困惑与难题,恰如孩童放学回家却不见母亲身影,内心不断忐忑彷徨。其实,这种感受又何尝不是整个学界的共同心境?当老师这样的“呐喊者”不在之后,如何才能让真理的声音不被权力与利益所湮没?或许,唯有依仗在座诸位,依靠整个学界,共同传承前辈学人的精神,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中挺膺担当、接续前行!
老师,您听到了吗?
老师,您还好吗?
老师,我很想念您。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