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视频诉讼的“前世今生”——华数传媒
作者 | 罗子钰 李芙芾 知产宝数据(法律)分析中心
数据来源 | 知产宝IPHOUSE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数据库
编辑 | 布鲁斯
在“三网融合”加速的背景下,华数传媒结合电信运营商提供内容传输的技术优势和庞大终端用户基础及优质内容强势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通过积极开展与运营商的合作,发展规模覆盖全国多个省市,与多省市广电网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但我们深知,在“内容为王”的互联网电视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优势同样重要,而在此过程中,华数传媒除了商业层面的运作,还有哪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动向?
本文将通过诉讼数据与开庭公告信息相结合的数据分析,盘点华数传媒在版权诉讼中的经验以及未来发展中的诉讼倾向和应对建议。
01. 被诉比例降低,维权积极性提高
2015年至2020年,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参与视频类作品著作权侵权并以判决结案案件共62件。
2016年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此后2017-2020年,除2018年有小幅上升外,其余年份案件数量均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案件降幅比例最大,达17%。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参与视频类作品著作权侵权并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共有50件案件作为被告被提起诉讼,占比78%;12件案件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占比22%。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的视频类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绝大部分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比87%;仅2%的案件涉及与不正当竞争竞合。
可见,在2015-2020年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涉诉案件中,99%案件均为著作权案件,其中5%以判决结案,其余均以裁定方式撤诉或进行程序性裁判;视频类著作权侵权以判决结案的案件数量波动明显,整体呈下降趋势,分析其在诉讼中诉讼地位可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大部分作为被告被提起诉讼,但在2020年其作为起诉方案件数量激增,首次超越其作为被诉方被诉案件。
02. 与流媒体、版权分销运营及内容制作几方混战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进一步观察上述诉讼围绕着哪些相关方。在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中,被诉方涉及企业分布如下所示。可见,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中,诉讼相对方较为分散,12件案件中涉及7家企业。其中成都幸运阁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案件数量最多,共4件。
在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诉的案件中,起诉方涉及企业分布如下所示。可见,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诉的案件中,诉讼相对方呈现集中态势,50件案件中涉及9家企业。其中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案件数量最多,共30件。
上述当事人的行业类型明显表明,在自有版权保护方面,一些盗播网站、流媒体、电视台是华数传媒主要的起诉目标;在被诉风险方面,主要来源于维权活跃的流媒体及版权运营行业主体。
03. 热剧侵权问题显著值得关注
华数传媒被侵权作品全部为电视剧,而侵权作品则各类型均有,这种截然不同的分布情况,一方面忠实反映了华数传媒的版权优势——电视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其运营网络盒子和互联网电视的过程中对多种类型内容的引进存在一些隐患,而观察华数传媒被诉侵权的案件中,琅琊榜、花千骨、芈月传、京城81号等热剧均在列,而通过对各类型内容特别是受重点保护的版权内容加强审查,能够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自2016年起国家版权局持续公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这对热剧侵权风险自查有十分见效的预警作用,华数传媒上述热剧侵权均发生在2016年以前,之后基本较少出现热剧侵权问题。(被侵权作品涉案量为1的详见完整报告)
04. 版权侵权风险管理标准需提升
提取华数传媒作为被诉方的侵权平台,可知,华数云盘涉及案件数量最多,占比40%;其次为“华数TV”电视端,占比34%,另有移动客户端、互动电视平台及广电IPTV。可见华数传媒被诉实施侵权行为时,绝大部分侵权平台为其自身产品,其中主要平台为云存储网盘、互联网电视中搭载影音应用及互联网电视。
提取华数传媒作为被诉方的侵权行为,可知,在其被诉案件中认定的侵权行为共涉及5类,大部分为在线播放涉案作品,占比64%,其中59%的案件中在诉讼前已停止侵权行为;其次为提供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占比16%;另有提供回放服务、网络实时转播及有线播放。
在上述作为被诉方的案件中,华数传媒曾提出诸多抗辩理由:“未造成实际损失且相对方诉求金额过高”占比最多,为26%;其次为“当事人不适格抗辩”,占比17%;另有侵权平台未对外运营、涉案作品不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作品、重复诉讼、侵权平台仅为存储工具、侵权平台非其运营、不构成侵权行为等抗辩理由,均未获支持。
上述数据提示了华数传媒需要进一步关注解决在线播放及下载业务中的侵权问题。同时,华数传媒在诉讼前主动停止的侵权行为仍被判赔,这再次提示了提高版权侵权风险管理标准的必要性,版权管理工作需要由事后下架逐步向自查下架转化。
2021年华数传媒诉讼动向
在知产宝官网-开庭公开栏检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2021年开庭公告,共可检索到17条数据,作为本部分统计分析范围。
提取开庭公告数据中案件类型及案由,统计如下图所示,可见华数传媒在2021年主要涉及的诉讼仍为著作权诉讼,另有少量不正当竞争诉讼。
在开庭公告信息中提取案件当事人信息,统计华数传媒诉讼相对方情况,如下图所示。在2021年开庭案件中,华数传媒诉讼相对方仍呈现较为分散态势,其中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案件数量最多,其次为北京中影营销有限公司。可见,华数传媒在2021年的诉讼相对方仍较为分散,仍然延续已结诉讼中相对人类型,涉及流媒体平台、内容制作方及同样为互联网电视行业的牌照商。
总 结
结合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在2015-2020年进行著作权视频类侵权诉讼的已结案件信息,及2021年正在诉讼中或尚未开庭的案件开庭公告信息,分析可得以下信息。
首先,对视频版权维权,华数传媒逐步转为积极态势,而被诉案件则逐步减少。其原因可能在于2016-2019年对于被侵权线索不敏感或获知情报的手段有限,但在2020年呈现转变态势,在未来有持续主动出击的可能;同时内部版权风险管理标准趋严,争议解决手段有所优化。
其次,华数传媒曾经被诉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提供在线播放、下载、回看等服务,具体包括通过云存储平台进行侵权等擦边球行为,通过进一步研究和管控相关业务,可以进一步防控此种版权侵权风险。
华数传媒在过往诉讼中,曾经存在一定程度的维权积极性不高、版权风险管理较弱等问题,而有了华数传媒的前车之鉴,也建议同行业企业及上下游关联行业企业对该公司运营智能设备及相关平台进行版权来源合规性审查,合理合法地丰富内容储备,有条件的还可加快引入技术手段进行甄别,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形成行业知识产权环境净化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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