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挂面里的文字游戏:当商标碰上公众认知,谁说了算?

昨天
如何看待这场商业符号与公众认知之间的“错位”之争?

e7034f87880f10ec79ca16cc3af5d6a3.jpg图片来源:电商平台商品图

作者 | 布鲁斯

近来,今麦郎一款“手打挂面”将公众目光再次聚焦于一个老问题:某些经过注册的商标,是否正在包装与宣传中“悄悄”替代产品本应清晰标示的真实属性?这起始于消费者对其“手工口感”的质疑、又因厂方“手打只是商标”的回应而迅速发酵的事件,迅速引爆了舆论,占领了热搜榜单。

然而,据小编查询数年前几起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却发现法院在这一问题上并非与消费者一般全然是否定。

故事的矛盾点恰恰在于这里:一边是近年大量新闻报道与消费者直觉中,将“手打”、“手擀”字样直接理解为传统手工工艺,从而引发的“误导”与“欺骗”感;另一边却是若干官方文件中,从审查机构到部分法院都曾支持或裁定这些字眼作为商标使用,不足以导致消费者普遍误认。这中间的反差与鸿沟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场商业符号与公众认知之间的“错位”之争?

一、争议回放:“手打”是商标,还是对工艺的承诺?

据多家媒体报道,2026年3月底,有消费者反映在购买了今麦郎“手打挂面”后,因其口感与想象中的“手工面”相去甚远而质疑宣传。对此,今麦郎的回应是清晰且引人关注的:挂面是工业品,车间流水线生产,“手打”只是名称,是注册商标。

媒体报道指出,该产品外包装上,“手打挂面”字样相当醒目,旁侧还有“好像妈妈的手打面”这类易引发联想的宣传语。而角落里的注册商标符号®,则在不经意间承担了“最终解释权”的角色。在电商平台上,这类由工业生产的“手打”系列产品仍有售卖。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早在2004年起就注册了多个“手打”、“手打先生”、“手打师傅”等商标。

4月2日,今麦郎集团董事长范现国公开回应,决定即日起停止生产所有带有“手打”商标的产品,并称将不再使用该商标。

范现国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表示,“手打”商标系2006年注册,已使用多年。随着消费者认知提升,为避免产品表述带来困扰,公司决定顺应时代步伐,停止使用该商标。自4月2日凌晨起,今麦郎已立即停止生产所有带“手打”商标的产品。

这场风波并非孤立事件。近年来,食品快消领域的多个品牌都曾被质疑使用此类商标。从“千禾0”酱油到白象“多半袋”面,从“壹号土”猪到“山里来的土”鸡蛋,以及部分日用品如潘婷“三分钟奇迹”洗发水等等,都曾引发相似的“文字游戏”争议。它们共同指向一个问题:当商标中的描述性词汇(如“手打”、“多半”、“土”)单独看或可被核准,但与具体商品结合时,是否可能导致整体上对普通消费者的误导?

二、判决档案:曾获支持的“手打”商标

这并非今麦郎首次因“手打”相关标识卷入风波。早在2016年,一份2016年法院作出的今麦郎“手打”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的内容,曾呈现了一个关于今麦郎“手打”商标在历史上存在过争议以及司法机构对该商标在当时背景下给出的认定标准。

吊诡的是,与当前舆论氛围看似相悖地,根据这份判决书,“手打”商标确实是赢得了挑战,维持有效。

beb5104593a62c7a72c9da5837fecb59.jpg北京高院有关今麦郎等上诉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案的二审判决书局部(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判决显示,彼时针对今麦郎公司在方便面、面条、糕点等商品上注册的“手打”商标是否应予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终审判决。其中明确指出,一方面,“手打”字面含义可理解为“手工打制”,而方便面的生产工艺通常为机械制作,将“手打”注册在“方便面”商品上“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易使消费者误认……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但另一方面,由于争议商标经过长期、广泛使用,已成为河北省著名商标,形成了与核定商品的固定指向,法院认为该商标不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方便面的制作工艺为手工打制,并最终认定该商标没有违反2001年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从而在该行政诉讼案中支持了该商标的部分商品续展权(如面条和糕点)。

该判决记录的核心结论是:在商业实践中长期且广泛地使用,在特定司法程序中是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显著性”来对抗对商标本身的纯粹描述性或欺骗性的直接挑战的。

与此同时,针对“手擀”系列产品的类似争议,另一份2018年湖北高院作出的裕湘手擀面商标案再审判决提供了一个在消费者维权视角下更为复杂的图景。

459f8ddf42a083b5b7f7b5395a6b5cf1.jpg湖北高院有关武汉武商量贩、刘某某产品责任纠纷再审判决书局部(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案中,消费者起诉商家“手擀面”不是手工制作、误导消费,一审二审曾有截然相反的判断,但最终湖北高院再审定谳驳回了消费者十倍的索赔请求。其中再审法官的部分判断是:在产品为透明包装的情况下,机器生产的面条与手工面条在外观上的差异,以及批量化生产的销售模式、价格因素等,使得普通消费者有能力认知这不是手工面,因此相关标识不会对该案中的这位大量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产生误导,且因标签的瑕疵与食品质量安全无关而不符合惩罚性赔偿的严格适用条件。

三、冲突背后:舆论直感与法律逻辑的时空错位

理解了上述两个维度——当下新闻报道中公众的普遍反感,与历史上某些判决中的专业解读——我们就不难看到那条隔在中间的裂缝从何而来了。

首先,是场景与语境的差异。 媒体报道和当下消费者投诉所针对的,是单个商品在超市货架或电商页面上的真实呈现。在这一场景下,“手打挂面”四个大字配上温情脉脉的宣传语,给消费者的是一种对传统工艺、家庭风味直接的感官与心理暗示。消费者不会也不必先去核实商标注册证再购买商品;他们所面对的,是高度复杂整合的包装与营销视觉信息。

其次,是法律适用的重心不同。 一些较老的判例讨论的焦点,往往是在商标本身有效性或消费者是否“能被误导”的“一般认知水平”上。它们可能在特定历史时期认为,当商标作为产源标识功能经长期宣传深入人心时,其主要目的(区分不同厂商)便优先于可能附属的描述意味被评价。特别是考虑到类似“手打”、“手擀”一词是否足以让消费者在所有语境下都必然发生错误认知的判断上,法院可能存在一种相对审慎乃至偏向商业自由的技术化认知模式——这在一份较早的判例中可能表现为考量工业化生产的普及与消费者理解程度的提升(不会使具有普通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的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解);或者从证据层面,在某些个案中认定消费者大量购买本身表明其具有高度认知。

而如今的讨论,则越来越多地汇集于“商品标签整体”、“最终呈现方式”是否足够真实、准确,而非拘泥于词汇在字典中“是否可以”代表某种含义。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现行规定,应确保食品的名称、说明和展示方式不会整体上误导消费者。2025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亦开始强调重点治理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这无疑是针对实践中“组合式误导”现象的及时响应。

再者,时间维度带来的标准演变也不容忽视。数年前的司法判决所依据的是彼时的法律规定、社会普遍的消费观念以及执法与管理的环境。例如,根据检索,今麦郎方面曾一度申请过“一袋半”、“一桶半”等易引发歧义的商标,而这些申请中就有不少被裁定无效或不予注册,这些动态都显示着行政审查尺度是在日益趋严。此外,国家立法层面,修订中的商标法拟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监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甚至处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注册商标。与之前判例侧重审查商标单独注册有效性相比,法律工具包的这一新变化,正对商标注册之后的使用方式进行越来越精准的约束。

四、谁在重塑这场“游戏”?

公众认知、媒体报道、品牌方的行为、行政监管和司法判决,构成了一场在多个场域内不断交锋和拉扯的“认知博弈”。

品牌方显然清楚注册商标的风险规避价值——将带有暗示或混淆性的字词注册下来,即可在包装上“大做文章”,同时又“合法地”解释那仅是作为商标存在。但问题恰恰出现在实际运用上。一旦商品命名使用和商标在包装上结合得过于无缝,广告口号再加以渲染,整体效应就会朝着混淆大众、提升产品溢价的可能性奔去。

而普通消费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商标知识的普及远未到能让每个购面者都精准分析“®”与产品名称、宣传语之间的分野关系。他们的信任感成为这种“文字游戏”的最大试金石,最终可能演变为用脚投票。

媒体监督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引导角色。当越来越多的媒体报道,将这类商标事件归类为“心机商标”或“打擦边球”进行追踪时,实际上是在对市场监管部门施加压力。过去执法中的灰色地带和监管不足正在被曝光,而这正是国家层面持续推动制度完善的动因所在。事实上,针对这一现象,有法律专家明确指出,依据《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即使商标已注册,若其在商品包装与宣传中的实际使用方式导致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结果,便极有可能构成违法

此外,互联网舆情的迅速传导也让企业在应对消费者时面临更严峻的压力测试。当企业的解释如“工业化流水线生产”被摆到台面,与普罗大众对“手打”的朴实理解对照时,那种“傲慢的文字游戏”形象就更易被放大,成为品牌危机。这或许是比单一罚单更具威力的惩戒机制。

结语:商标的本质,是隔离墙还是障眼法?

这场围绕“手打”商标的争议,其意义早已超出个案的是非评判。它反映出商业领域内一种越来越隐蔽的策略——如何最大限度利用法律框架下的符号空间,以获得市场竞争的心理优势。然而,当法律的精妙设计与社会朴素的直觉和判断冲突时,考验的正是整个体系能否有效兼顾个体创新自由和集体信任维系。

说到底,品牌的核心是商誉和信任。“手打”也好,“土”与“多半”也罢,这些精心构造的商标组合,长期来看是在构筑企业的隔离墙,还是在设置消费者的障眼法,答案终究会在市场和监管的多重力量交汇下浮出水面。而近期关于收紧商标注册、加强对商标实际使用管控的多则官方消息、正在修订中的商标法条文以及前述种种的新闻报道,已向我们透露了治理风向变化的强烈信号:那些曾试图游走在“合法却未必合理”边缘的商标,未来或将失去闪转腾挪的空间。

商业的魅力在于创新,而商业的基石永远是诚信。用文字游戏博眼球、打擦边球换来的短期红利,倘若伤害的是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那无疑是对市场健康发展根基的侵蚀。对于品牌方来说,唯有主动回归诚信商业轨道,将精力放在产品品质与透明化服务上,才能赢得长久的口碑与市场份额。市场是公正的试金石,而法律体系也必将随之不断完善,最终让每一个商标,都承担起它理应承担的责任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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