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向烧烤店索赔500万,只因“人生一串”商标

2021-03-24 20:55:42
一档烧烤文化纪录片《人生一串》,其片名却被一家参与拍摄该片的烧烤店主申请注册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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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烧烤文化纪录片《人生一串》,其片名却被一家参与拍摄该片的烧烤店主申请注册了商标——


作者 | 白战堂编辑 | 白战堂 布鲁斯




近日,《人生一串》出品方哔哩哔哩和旗帜传媒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名店主新开的“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及其宣传平台大众点评网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月24日,该案在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01

参与拍摄后,申请“人生一串”商标


从炕头小酒,到酒店大餐,这个庞大的选择体系里,很多人钟情于街头巷尾,市井里弄。而,烧烤是为人们敞开心扉,打开话匣量身定制的一把钥匙。


2018年6月,一部由哔哩哔哩和旗帜传媒联合出品的纪录片《人生一串》,以烧烤美食为题材,用镜头记录了充满烟火气息的角落——三十家烧烤店。在第一轮首播结束后,《人生一串》播放量已超三千万,豆瓣评分也高达9.0分,不可谓不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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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的节目相比,《人生一串》之所以火爆,主要原因是其镜头下的烟火气息浓厚。网友纷纷感叹,《人生一串》拍出了中国人最熟悉的深夜食堂。


而一档节目的大火,带动的不仅仅是流量,同时带来的还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目前,有关“人生一串”的相关商标申请记录共有68条,其中,2017年1月,钱锋炭缸烧烤总店的经营者郭万强提交了第一件“人生一串”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2月,该商标被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服务(咖啡馆、餐厅、饭店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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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郭万强还先后在第16、20、21、25、29、30、32、33、35、40、43等商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与“人生一串”相关的40余件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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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人生一串》的出品方,B站关联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宽娱公司”),以及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旗帜传媒”),刚刚于2018年2月提交了涵盖了第41类、第38类、第9类等类别的6件“人生一串”商标。


虽然,截至目前,宽娱公司、旗帜传媒提交的上述商标均已获得初审公告,但第43类(餐馆等)服务上的“人生一串”商标注册显然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2019年11月,宽娱公司对郭万强申请注册的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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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与宽娱公司《人生一串》节目名称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完全相同,且郭万强在第16、20、21、25、29、30、32、33、35、40、43等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将“人生一串”相同或相近的商标进行了大量和反复申请注册。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郭万强申请注册第22737756号“人生一串”商标及其他“人生一串”系列商标的行为,具有复制、摹仿他人节目名称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之故意,其主观意图难谓正当,不具备申请注册商标应有的合理性或正当性。该类恶意注册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鼓励和支持。


因此,2020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对第22737756 号“人生一串”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对此,郭万强已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目前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02

出品方起诉:“人生一串烧烤店”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对郭万强申请注册的“人生一串”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后,2020年4月,宽娱公司、旗帜传媒以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郭万强经营的长春市宽城区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下称“人生一串烧烤店”)与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汉涛公司”)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诉称,其系纪录片《人生一串》的著作权人。该片播出后,其名称“人生一串”亦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显著性,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公众已就该名称与原告之间形成固定联系。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认为,郭万强开设的钱锋炭缸店曾是原告拍摄的纪录片《人生一串》的烧烤店之一,但郭万强在参与拍摄后短短几日便恶意抢注了“人生一串”商标,后又于2019年4月使用“人生一串”为字号设立了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并在该店同年5月开通的“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上自称为“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并以“人生一串总店”名义发展加盟商,收取高额加盟费。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认为,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误导公众并造成混淆,使公众误认被告店铺为原告“人生一串”店铺,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人生一串”的侵权行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并判令人生一串烧烤店在《每日经济新闻报》、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人生一串烧烤店辩称,原告与被告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汉涛公司则认为,其仅是平台经营者,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月24日下午,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就多个争议问题进行了辩论。



01

“人生一串”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庭审中,宽娱公司、旗帜传媒称,随着纪录片的播出,《人生一串》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其与公众之间已经形成稳定的认知。截至2020年1月,《人生一串》第一季与第二季在B站上的总播放量为7000余万次与8000余万次,分别获得9.8与9.7的评分,豆瓣网的评分分别为9.0与8.6分。


据称,《人生一串》还获得了包括“第24届中国纪录片最佳网络人气作品”“2018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十大纪录片”等在内的多项奖项。此外,《人生一串》还获得了人民网等众多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人生一串烧烤店也对《人生一串》知名度表示认可。2019年5月,其在擅自注册的“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微信公众号中称“人生一串”为火遍大江南北的节目。同时,《人生一串》也已经成为公众心目中优质烧烤的标杆,在餐饮领域具有良好的美誉度,知名度与影响力。


两原告据此认为,《人生一串》已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宽娱公司、旗帜传媒据此获得商业价值与商业利益应受保护。


对此,人生一串烧烤店辩称,《人生一串》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即使构成也与本案争议焦点无关。


首先,郭万强于2017年1月已经提交了第43类“人生一串”商标,并于2018年2月获准注册。而《人生一串》在郭万强申请商标时才开始踩点筹备,作品能不能完成、完成后是否具有知名度都是未知数,宽娱公司、旗帜传媒不能以未知的知识产权来否认在先已具备的知识产权,进行“反向混淆”;


其次,虽然宽娱公司、旗帜传媒称《人生一串》获得了众多媒体、网友的关注与报道,但这不能排除是宽娱公司、旗帜传媒支付相关费用的结果;


最后,《人生一串》是2018年6月首播,而郭万强已经在2018年2月取得商标权。纪录片获得的影响力不能阻碍“人生一串”商标权的使用。宽娱公司、旗帜传媒提交的证据,证明了其在市场上的强大地位,使消费者误认为人生一串烧烤店与纪录片有关。


汉涛公司辩称,“人生一串”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请求法院依法判定。



02

人生一串烧烤店与汉涛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称,人生一串烧烤店未经宽娱公司、旗帜传媒同意,擅自使用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人生一串”的行为极易使他人误认为被告与原告存在某种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汉涛公司也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认为,《人生一串》纪录片的受众与餐饮行业相同均为普通消费者,而《人生一串》作为一档烧烤美食节目,与烧烤行业的受众高度重合。同时,从以往的商业开发模式来看,《人生一串》开设烧烤店符合消费者预期。


而人生一串烧烤店于2019年4月开设以“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为店名的新店,“人生一串”四个字被广泛用于店内装潢、店招、菜单等处。同时,该店还通过大众点评网等线上平台发布广告,自称“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发展加盟。


其在明知《人生一串》知名度的情况下,不进行合理避让,反而开设相关烧烤店,进一步攀附纪录片,以极低的获客成本获得高额利润,构成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汉涛公司未尽相应的审查义务,亦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对此,人生一串烧烤店辩称,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郭万强经营的钱锋炭缸店作为纪录片《人生一串》的拍摄对象之一,在其店内播放与其有关的纪录片片段,是合理的使用行为,且纪录片的片段不能完整地体现纪录片,没有对权利人的作品产生实质性替代的后果;郭万强为 “人生一串”商标的权利人,使用“人生一串”商标进行商业活动是合理合法的;郭万强从2008年就开始经营烧烤生意,曾使用过“嗨嗨人生 就撸一串”的宣传语,这也是“人生一串”创造灵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生一串烧烤店还认为,宽娱公司、旗帜传媒在纪录片播出前后,大量申请注册与“人生一串”相同、类似的商标实则阻碍了其他经营者申请相关商标,同时,宽娱公司、旗帜传媒利用其强大的舆论优势,存在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对此,汉涛公司则认为,其仅是平台经营者,而非门店实际经营者,目前也已经下线了相关门店,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03

若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如何赔偿?




宽娱公司、旗帜传媒称,根据大众点评所显示的代金券推算,人生一串烧烤店的半年的营收额已达58万元人民币;此外,从其加盟信息来看,人生一串烧烤店的加盟费为45-55万不等,再加上5万元保证费以及每桌每月200元的管理费,从成立至今其营收及加盟费已远超500万元,故原告主张合法正当。


对此,人生一串烧烤店抗辩称,代金券不能代表实际消费额;而且人生一串烧烤店虽有发展加盟商的计划,但并未真正开展加盟业务。故原告以发布的加盟广告信息主观推断被告收入,不具有合理性质。


此外,人生一串烧烤店指出,《人生一串》纪录片属于文化领域,人生一串烧烤店属于餐饮领域,两者是是风马牛不相及。原告属于恶意诉讼,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请求。


此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知产力将持续关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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