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开庭审理安可玛汀与安德阿镆商标权纠纷案
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美国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安可玛汀是中国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体育品牌,该公司发布的品牌Logo设计和美国安德阿镆公司的品牌Logo都由字母“U”和“N”组成,不同的是安可玛汀的两个字母没有交叉,安德阿镆公司的则是上下交叉的,有很多中国消费者习惯称其为“安德玛”。因不服被判赔偿安德阿镆公司两百万元,廷飞龙公司一直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上诉人廷飞龙公司主张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进行改判,强调自己只是将计划注册的商标在他人召开的内部介绍会上做简单推荐,做市场的预先模拟,没有任何产品的相关存在,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使用。被上诉人进入中国的时间比较短,在中国只是起步阶段,其品牌在中国并不为消费者知晓,在中国没有任何知名度。本案上诉人推荐的标识与被上诉人的标识本身存在较大差异。
安德阿镆公司指出,上诉人否认他们实施了对被上诉人的相关侵权,这与事实不符。产品发布会的名字就叫美国纽巴伦2015年秋冬产品推销会及安可玛汀产品推销会,这个展销会上,对方用了侵权标识,并且把安德阿镆正品的鞋直接贴上上诉人的侵权商标,由于上诉人的这种恶意行为,造成了被上诉人巨大损失。
本案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