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试水版权中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狼来了

2014-12-29 20:13:51
从下个月起,也就是2015年的1月,日韩动漫以商品化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的道路可能会因为有百度的相助而变得更加容

从下个月起,也就是2015年的1月,日韩动漫以商品化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的道路可能会因为有百度的相助而变得更加容易。近日,百度宣布将建立提供卡通形象等商品化中介服务的专业网站,该网站将自2015年1月起开始正式营业,并提出半年以内促成30笔合同的初期目标。

据悉,百度将通过该网站发布希望在中国销售版权的海外动画公司和电视台提出的商品报价等条件,同时招募希望制造销售模型与玩具等相关商品的中国企业,通过互联网的“撮合”,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同时,该网站的服务内容还包括就中国法律制度商业习惯提供建议,以及相关搜索服务,当涉及交易的卡通形象商品在互联网上被协议双方以外的其他方销售时,可以依托百度已有的搜索引擎优势将其从相关搜索结果中进行删除。该网站的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免费注册吸引企业入驻,百度在交易达成时收取一定额度的手续费。网站主要瞄准的是动漫产业发达的日韩企业。

互联网入局版权中介为哪般

国内版权环境的不断优化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催生百度介入版权中介服务的大背景所在。

在经历了盗版丛生的野蛮生长初期之后,国内的版权环境正在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国家层面,对各类作品加强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在政策上释放着对版权保护的强力信号;在社会意识方面,无论是企业在版权保护诉求上的频繁出击,还是互联网企业在内容资源上的囤货居其,都折射出整个社会在正版理念上的回归。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还企图以盗版方式,抄袭、山寨或不问授权滥用他人动漫形象,用于商品化产品的开发和使用,以谋取利益,恐怕与整个知产环境都有所违和。

对于版权中介服务,之前为大家所熟悉的是作为中介角色的集体管理组织,如动漫产业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而传统的版权集体管理模式除了纠缠不清的收益分成问题外,在IP运营、衍生产品开发、相关商品权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均存在局限。

而互联网渠道正好可以有效弥补上述问题: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和平台优势,对入驻的IP产品进行全方位运营,而成熟的O2O模式又可以在节省交易时间的前提下,提升交易机会。这一切,将使得希望将IP变现的权利方更热衷于追逐互联网渠道下的版权红利

卡通形象商品化为何得热捧

对于版权中介服务的对象,百度此次将其圈定在动漫产业上,致力于提供卡通形象的商品化中介专业服务。“卡通形象的商品化这样的专业术语是否显得有些高大上而让人难以理解?其实在卡通角色投入商业性使用方面的成功典范就是迪斯尼。1929年,华特·迪士尼收取了一个家具商300美元,允许其把米老鼠的形象印在写字桌上,由此开创了卡通形象的商品化经营模式。如今,迪士尼的经典卡通形象在家具、玩具、手表、服装等诸多领域进行了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运营,以其经典动画形象和影片情景为主题的迪士尼乐园更是获得了巨大成功。

除了迪士尼外,为大家所熟知的卡通形象商品化运营典范还有哈利波特,但中国的动漫企业在此方面却少有建树,更让人感到尴尬的是,一些国内企业在未经授权下对一些国外的经典卡通形象进行商业使用,由此陷入侵权风险。此次百度将以卡通形象的商品化作为版权中介服务的切入点,即是对国内动漫市场红利的乐观预估,也是看到了国内企业在卡通形象商品化运营方面存在的巨大市场需求

近年来,国内动漫原创乏力,但国内商家又不愿放弃在卡通形象商品化方面的利益追逐,这也直接导致了国内市场中,对国外经典卡通形象侵权使用行为的频发。虽然通过诉诸法律可以获得被动保护,但作为卡通形象权利方,更希望的应该是寻求到正规的国内合作渠道和常态化的版权运营机制,在这样的双重需求下,有这么一家实力强大的互联网企业作为资源引进交易撮合的媒介,对于各方而言那都“真真是极好的”。

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狼来了

诚然,百度此次的试水尚待市场检验,但互联网企业涉足版权的中介服务无疑又为互联网的商业版图扩展了新的疆界,而这对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传统企业们而言算不得好消息。

此前,知产力曾在11月11日推送的“$10,000,000,中国知产界的FilmTrack在哪?”一文中指出,“耽于历史红利的中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正因创新能力的不足,而在互联网时代少去了以往的从容”,“就当前事实来看,这些领域内(当前商业领域显而易见的技术热点领域)的市场主体正因可预期的知识产权问题而诚惶诚恐,但颇为尴尬的是却无法为此在市场中觅得有力帮手”。话音未落,来自互联网行业的大玩家们已经开始为解决自身当务之急的知识产权事宜主动着手铺陈。

纵观当前知识产权行业的传统服务类型及创新而言,大抵仍逡巡于基础业务与法律诉讼业务范畴之内,对于知识产权解决方案的理解,尚处于较为初级阶段——即知识产权法律相关环节。而在这一层次内,目前中国的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已超过2万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数量则在2013年突破1000家,且日前专利代理服务后置审批成为现实后,这一数量势必迎来激增态势。固然从数量上看,对比中国的企业级市场规模而言难言饱和,但价格战成为同业竞争主要手段已是不争事实,这第一点,从当前的代理机构电商化现象中可见一斑。

而对于知识产权业务疆界的拓展与精深,从当前整体业态的发展状况来看,则并不乐观。尤其类似百度试水版权中介、小米系成立知识产权基金从事自给自足式专利池建设等现象可以证明,因知识产权问题诚惶诚恐的互联网从业者们,正在以外来破冰者的姿态倒逼传统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创新式发展。在这重意义上,之于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而言,已经到了必须要对互联网技术高度敏感的时刻,须将互联网技术与自身业务优势有益结合,并嗅探到市场中的细分蓝海所在,或可能在未来赢得新一时期的发展先机。一如知产力此前所言,如果你不能为此改变而成为它,那么机会就势必属于别人。

相关阅读:$10,000,000,中国知产界的FilmTrack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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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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