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有点糗:天价举措遏制盗版,却招致专利纠纷

2014-12-11 19:41:19
与中国的视频网站没有什么不同,以16.5亿美元作价并入谷歌旗下的全球最大视频网站YouTube,近年来面临的

与中国的视频网站没有什么不同,以16.5亿美元作价并入谷歌旗下的全球最大视频网站YouTube,近年来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同为版权问题。就这一问题,最著名的案例是2007年由当时美国第三大传媒公司维亚康姆对其发起的侵犯节目版权诉讼,索赔10亿美元。该纠纷虽已于今年3月达成和解,但也促动了YouTube在版权保护问题上的实质举措。为此,这家公司耗时数年、花费超过6000美元,研发并上线了一项名为Content ID的版权监测系统。但使YouTube备感尴尬的是,这项本想遏制盗版的系统,却不想陷入侵犯他人专利权纠纷

据介绍,Content ID包含管理影片识别(VideoID音讯识别(AudioID两种功能,分别具有自动比对识别视频和音频资料是否侵权的功能,并可执行封锁”“追踪”“获利等处理性指令。同时通过这一系统,用户也可以在YouTube音频库查看特定歌曲的具体版权情况。

作为YouTube的心血之作,Content ID的推出意在以技术手段解决其长期饱受争议的版权问题,但始料未及的是,一场专利侵权纠纷却不期而至。

今年4月,以所谓“Discover the Value of Your IP!”(发现你的知识产权价值)理念作为标榜的美国Network-1 Technologies.Inc公司,以Content ID系统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将YouTube诉至美国南纽约联邦地方法院。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

作为原告,创立于1990年的Network-1在美国本土本就是一家略有争议的公司。该公司系一家设立于美国纽约,以专利授权业务为核心运营模式,通过购买电信通讯、数据网络技术等相关专利,再将其进行授权他人使用而获利。对于那些不愿就范的企业,Network-1往往表现出“专利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为此,近些年来,戴尔惠普摩托罗拉索尼三星电子,包括我国的华为,等数十家知名科技领域企业,都曾先后被其推至美国当地法院的被告席。这种商业模式之下,Network-1获利颇丰,从知名企业手中通过诉讼形式获取数千万美元的案例并不鲜见。

Network-1此番指控谷歌和Youtube所提供的Content ID侵害了其所拥有的4项相关专利技术:1、运用音、视频作品的提取特征来获得作品信息;2、通过使用次线性时间搜索方式,例如近似最近邻搜索,来识别作品状况以启动另一个以作品为基础的网络执行行为;3、提取电子作品特征的使用方法;4、使用前述电子作品提取特征的系统,该4项涉诉专利都是与网络影音资料选择、抓取相关的技术

虽然谷歌与Youtube在该案中的后事预期尚难预料,但它们对于版权保护进行的尝试或可对我国同行企业有所启发,类似Content ID似的系统可以表明,视频网站在规避自身版权法律风险时并不是无计可施的,尤其对于那些对于UGC用户生产内容)模式比较依赖的视频门户而言,规避侵权风险、需找免责避风港,这样的技术手段与产品远比免责声明好用的多呢!

附图一:系争专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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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专利诉讼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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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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