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索赔大缩水!骑士乳业三案两胜,核心侵权案判赔500万
作者 | 有得
6月10日,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乳业”)对外发布公告称,包头市小丽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丽花公司”)及内蒙古大漠林深乳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漠林深”)诉其商标及专利侵权三案迎来一审判决。案件涉及商标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小丽花公司初索1.5亿赔偿,但法院仅支持部分诉求,驳回两案,判决骑士乳业赔偿500万元。
三案并审:商标专利权属争议成焦点
该系列诉讼可追溯至2024年3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三起关联案件。案件核心围绕“小丽花”商标及两项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展开:
案件一(2024)苏01民初634号:原告主张第1249314号“小丽花”注册商标专用权,法院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骑士乳业集团、包头骑士乳业及关联方构成侵权,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500万元。
案件二(2024)苏01民初628号:原告主张第12663708号“小丽花”商标权,但因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12月宣告该商标转让无效,法院以“权利基础不存在”为由驳回起诉。
案件三(2024)苏01民初631号:原告主张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201530284429.3、201530287668.4),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0月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法院依据司法解释裁定驳回起诉。
代工合作埋隐患 品牌复兴起纷争
公开报道显示,“小丽花”品牌是自1957年以来在包头黄河乳牛场、包头市奶业公司、包头懋菲蒙奶业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历次转制而来。然而,因为厂房陈旧、设备老化等原因,2013年小丽花公司决定旧厂停工停产,暂时由骑士乳业代加工。直至2022年,小丽花公司才正式恢复生产。
通过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截至目前小丽花公司及大漠林深名下共有10余件商标,其中包括“小丽花”“小NN花”等商标,上述商标集中申请注册在食品及饮料等类别上。
而此次纠纷中的被告骑士乳业初创于2000年,产品涵盖:酸奶、常温奶、巴氏奶、奶粉、乳饮料、稀奶油、奶酪、功能性乳品等。2015年7月28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
通过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骑士乳业截至目前在奶制品等类别上,也申请注册了多件商标,其中包括“骑士”“骑士零添加”“零添”等商标。
同时,骑士乳业还于2024年8月,在第29类奶、奶制品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80283927号“骑士小丽花”商标。2025年2月,该商标完成注册公告。
骑士乳业申请注册“骑士小丽花”商标的原因尚不可知,不过曾有“投资者”公开询问“小丽花”是否为公司品牌,骑士乳业回复“您好,小丽花不是公司的品牌。 谢谢”。
针对该起纠纷,骑士乳业公开表示,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案件二、案件三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已过法定上诉期,为最终诉讼结果。针对案件一判决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公司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其也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该案后续进展,知产力将持续保持关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AI生成 编辑 | 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