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慧达观察 | 最高法院再次明确撤三案件中只有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才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2016-06-08 15: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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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再次明确撤三案件中只有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才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导语: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摘要中精选的典型案件和法律适用问题归纳以及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均明确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才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湾仔码头、之宝及米其林三个案件凸显驰名商标保护不以混淆为前提

 

导语:如何理解驰名商标保护中所要求的“误导公众”一直是一个难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有过具体的解释,关注近期北京一中院的三个案例有助于加深对此概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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