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SETS THE RULES Global IP Weekly | 全球知识产权周报 Vol.20

主编 | Shawn
责编 | 陈静值班编辑 | 马云舒、冯婉宁
封面深度 / COVER STORY
老专利能不能被“翻旧账”?
核心事件
IPR 是美国 AIA 制度下的重要专利无效挑战工具。过去十余年里,它被大量用于专利侵权诉讼的防御场景:被告一方面在法院应诉,另一方面向 PTAB 请求复审涉案专利有效性。对于科技、通信、汽车和软件企业而言,IPR 是处理大规模专利诉讼风险的重要工具。
但自 2025 年以来,USPTO 在 IPR 启动阶段更强调自由裁量因素,其中最受争议的就是“稳定预期”(settled expectations)。在 Dabico v. AXA Power 案中,USPTO 因涉案专利已存在近八年,认为专利权人已有稳定期待,进而拒绝启动 IPR。此后,这一逻辑被继续适用于其他案件。
Google 与 VirtaMove 的纠纷把问题推向最高法院层面。VirtaMove 持有的一项软件相关专利已存在 14 年,Google 对其提起 IPR 挑战,但 USPTO 认为该专利已形成较强的稳定期待,并称 Google 没有充分说明为什么动用 PTAB 资源审查该专利是适当的。Google 随后请求联邦巡回法院通过强制令的方式要求 USPTO 重新考虑,但法院没有支持。Google 于是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请愿,希望最高法院回答两个问题:第一,USPTO 是否有权因专利存续时间较长及所谓稳定期待而拒绝 IPR;第二,法院是否可以审查这类拒绝是否超越法定授权。
围绕 Google v. VirtaMove 的最高法院请愿,一些计算机和汽车行业的贸易组织站到 Google 一边,向最高法院情愿,要求审查 USPTO/PTAB 的“稳定预期”做法。它们认为,USPTO 实质上在法律之外创设了一道新的时间门槛,使部分较老专利更难通过 IPR 被挑战。专利权人一方则有相反理解:如果一项专利已经存在多年,且市场主体长期围绕该权利安排投资、许可、诉讼或商业计划,那么行政机关在是否启动复审时考虑稳定性,并非没有政策合理性。
深度解读
过去,IPR 的制度想象是:如果一项已授权专利可能不具备新颖性或非显而易见性,第三方可以在相对专业、较快、成本较低的行政程序中提出挑战。也就是说,制度重心放在“这项专利是否本该被授予”。
而“settled expectations”把问题提前了一步:在进入有效性审查之前,先问“这项专利是否已经存在太久,以至于不适合再由 PTAB 打开”。一旦这个入口判断变得重要,IPR 就不再只是技术与法律有效性的审查机制,而变成一种需要先通过政策筛选的行政资源。
对专利权人而言,存续时间本身开始成为一种制度资产。专利越早公开、越长时间未被挑战,越可能被主张为稳定期待的基础。尤其对独立发明人、中小专利权人或依赖许可收益的主体来说,这一规则提供了更强的权利稳定性:专利不能总是在商业价值被证明后,才被大型实施者重新拖入低成本无效挑战。
但对被诉企业而言,这一变化会削弱 IPR 作为诉讼防御工具的可用性。很多专利并不会在授权早期立即显现商业威胁,往往是在相关技术被广泛采用、产品生态成熟、侵权诉讼真正发生时,才被企业识别为重大风险。如果此时专利已经存在多年,而 PTAB 又倾向于因“稳定期待”拒绝复审,那么企业即使发现强有力的现有技术,也可能无法进入 IPR 实体审查。
诉讼与博弈 / LITIGATION & STRATEGY
01 Hikma v. Amarin:仿制药诱导侵权门槛被抬高
案件:Amarin 的处方药 Vascepa 先后获 FDA 批准用于重度高甘油三酯治疗和降低心血管风险。Hikma 后来获批销售仿制药,但采用的是 skinny label,即标签中剔除了 Amarin 仍受专利保护的心血管适应症。Amarin 起诉称,Hikma 虽然标签上删除了相关适应症,但通过新闻稿、营销表述等将产品称为 “generic Vascepa”,实际诱导医生将仿制药用于受专利保护用途。美国最高法院认定,Amarin 未能充分主张 Hikma 通过 skinny label 仿制药积极诱导医生实施专利侵权。
看点:该案的关键不只是仿制药标签,而是美国最高法院收紧了诱导侵权的认定标准。法院强调,诱导侵权不能只靠模糊表述加上对他人行为的推测,原告必须说明被告采取了明确、积极的步骤去促成侵权使用。
02 Lil’ Joe Records v. 2 Live Crew
案件:Lil’ Joe Records 与音乐组合 2 Live Crew 成员之间围绕多张专辑的版权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美国《版权法》第203条,作者在满足法定条件后,可以通过行使“终止权”(Termination Right)收回早年转让的版权权益。2020年,2 Live Crew 多名成员向版权持有人发出终止通知,试图收回其于20世纪80年代创作的五张专辑版权。然而,其中一名成员 Mark Ross 曾于数十年前申请个人破产,其终止权在破产程序中并未被列明或处理。Lil’ Joe Records 因此主张,Ross 的终止权在其破产时已经成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无权由其个人单独行使,相关终止通知无效。案件经地方法院审理后上诉至第十一巡回法院。最终,上诉法院认定,Ross 的终止权属于其破产财产范围,在破产财产得到正式处置前,其个人无权单独行使该权利,因此涉案专辑版权并未因终止通知而重新回归作者,Lil’ Joe Records 继续保有相关版权权益。
逻辑:本案聚焦版权法与破产法的交叉适用问题。美国版权法虽然赋予作者在特定期限后收回已转让版权的法定权利,并强调该权利原则上不可转让,但法院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终止权能够完全脱离破产法框架。第十一巡回法院明确指出,即使是具有强烈人身属性、不可自由转让的版权终止权,也可能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并受到破产程序约束。
简讯 / IN BRIEF
[EUIPO]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研究报告,指出当前版权数据库及元数据标准在欧盟内部碎片化严重,增加了成本与法律不确定性。研究提出改进路径并为 “CopyrightView” 项目打下基础——该项目旨在提升版权信息透明度,为用户提供更可靠、易获取的欧盟版权数据服务。
[EPO] 欧洲专利局宣布摩尔多瓦共和国正式加入欧洲专利公约,从而成为欧洲专利局的第40个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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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来源 | 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