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从禁诉令到全球费率:中欧SEP的制度拐点
2026年2月12日,欧盟正式向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请求设立专家组,就中国法院在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诉讼中的相关司法裁判提出新的争端程序。几乎在同一时间,新华社、人民网等统一转发了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的答记者问。回应篇幅不长,却立场清晰, “中方已多次强调,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加入承诺,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和执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中方对欧方的决定表示遗憾。针对欧方提起的有关请求,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持续数年的中欧SEP摩擦,已从围绕“禁诉令”的程序性争议,演变为围绕“全球费率”的制度性博弈。争议的核心,不再只是个案裁判是否合法,而是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应由何种司法逻辑加以解决,全球技术市场的定价秩序应如何在 多边规则框架下保持平衡。中欧SEP争端,由此进入真正的深水区。
这一回应,表面克制,实则分量极重。
过去十年,中国企业在5G等通信标准领域快速崛起。
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小米集团、OPPO在内的企业已从技术实施方转变为重要标准贡献者。
但在全球许可谈判结构中,却长期以来存在一个现实,全球费率的“定价权”,主要集中在英美法院体系。
这意味着,一旦谈判破裂,中国企业往往需要在海外高成本司法体系中应诉,面临程序、费用与节奏的不对称。中国法院近年来在SEP案件中的全球费率裁判实践,本质上改变了这一结构。
中国的司法体系,已明确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裁定全球FRAND费率。
当全球谈判陷入僵局时,提供一个与中国市场高度相关、且具备执行力的司法解决路径。
制度层面的这一变化,使中国企业在谈判桌上的位置更加对等。
欧盟此次请求设立专家组,表面是针对司法裁判,实质是对“全球定价权”的再争夺。中方的回应其实强调了三点: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司法裁判依法作出,符合国际惯例;
反对通过WTO扩张成员义务。
这背后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
中国不会放弃通过多边规则维护司法主权与产业利益。
在WTO框架下,通过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MPIA)机制继续推进程序,本身就说明,中国选择的是规则博弈,而不是情绪对抗。
这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谈判不再完全受制于单一法域裁决风险。
意味着海外专利权人在与中国企业谈判时,必须考虑中国司法裁判的可能性。
意味着许可博弈的筹码结构发生改变。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政府并未代替企业进行商业谈判。相关能力的增强,来自多边规则框架下的制度建设、司法实践的完善以及市场结构的变化。
1. 提供制度确定性
当企业面临全球诉讼压力时,本土司法可提供统一裁决路径,降低制度不确定性。
2. 平衡市场结构
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终端市场。司法裁判与市场规模相结合,使全球许可谈判更具现实约束力。
3. 在WTO层面设定边界
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明确,禁诉令并非当然违法、司法裁判不等于政府干预、TRIPS义务不能被任意扩张。这等于在规则层面为企业划定安全边界。
对于准备进入欧洲市场或已经深度布局海外的中国企业而言,当前局势并非单纯风险。它正在形成一种新格局:
在多边争端程序、商业谈判与司法裁判并行推进的背景下,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秩序正在经历结构性调整。
当海外权利人意识到中国法院可能裁定全球费率时,其谈判态度必然更加理性。
当WTO程序进入制度化博弈阶段,许可结构将趋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