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发布 | 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2-04-19 14:10:00
4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发布《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来源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 | 季文梨

2021年四川法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1年,四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我省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四川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2021年,四川法院持续强化落实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坚持激励创新、守正创新、发展产业的价值导向,审理了一系列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知识产权案件,建立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营造尊重知识、保护权利、追求价值的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一)案件总体情况

2021年,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481件,审结21762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9.21%和35.95%,受理及审结总数均显著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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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17-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案情况)

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651件,审结19072件;民事二审案件2677件,审结2562件;民事再审案件(含申诉)19件,审结17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5件,审结91件;刑事二审案件23件,审结17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6件,审结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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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

从案件数量看,民事案件受理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刑事案件受理数量连续两年呈减少趋势,行政案件受理数量持续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四川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347件,审结21651件,同比分别增长39.64%和36.44%,结案率达到了92.74%。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受理数量从2019年的200件下降至128件,审结108件,结案率达到了85.38%。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数量近三年均保持在10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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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017-2021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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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17-2021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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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17-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情况)

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仍居首位,且增幅明显,占比从2019年的五成逐年提升至近七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同比增幅最高,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及技术合同纠纷均增幅明显,专利权纠纷案件同比略有下降;刑事案件中涉商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占绝大多数;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全部为涉商标案件。

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15990件,占68.48%,同比上升55.73%;商标权纠纷案件4988件,占21.36%,同比上升12.53%;专利权纠纷案件1122件,占4.81%,同比下降11.16%;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567件,占2.43%,同比上升42.46%;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304件,占1.3%,同比上升56.7%;技术合同纠纷案件222件,占0.95%,同比上升33.73%;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32件,占0.14%,同比上升43.75%;其他纠纷案件112件,占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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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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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021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

在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66件,占51.5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41件,占32.0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8件,占6.25%;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8件,占6.25%;侵犯著作权罪案件5件,占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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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021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型)

(二)裁判导向

1.立足各类案件特点,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一是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成都求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成都恋上爸爸炒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涉及网红火锅品牌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作出四川首例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判决,判赔金额达452万余元。

二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在美巢集团股份公司诉江苏美巢建材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将恶意侵权人的赔偿数额确定为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500万元,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其承担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有效震慑恶意侵权行为。

三是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在四川绿丹志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依托种子销售备案制度,尽力探寻侵权人侵权可获取的最大利润,并依此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78万余元,实现了严格保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准确把握权利边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于四川多家餐馆因店招使用“青花椒”标识被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诉至法院、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四川高院精心选取其中一件焦点集中、回应群众关切最直接的代表性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庭审中充分释法析理,认定被诉商家系正当使用“青花椒”标识,不构成商标侵权。该案判决在充分保护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同时,既强调权利人的维权要有法定边界,对他人的正当使用和诚实经营行为无权干预和禁止,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又尊重人民群众的常识、常情和常理,切实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让“良法”更加“善治”。

3.充分运用临时措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充分运用诉前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及时、高效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成都中院应原告申请共实施11次证据保全或现场勘验,作出1份行为保全裁定,支持率分别达到91.67%和50%。在杨某与中永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环泰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权权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涉专利因中永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专利权终止的,自障碍消除或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在中永发有限责任公司未主动申请恢复案涉专利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依职权责令当事人履行申请恢复案涉专利权的义务,既有利于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利转让产生的纠纷,又有效防止了权利人损失扩大。

4.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在被告人吴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中,对非法获取他人技术图纸并转卖获利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充分彰显我省重拳打击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司法态度,护航企业创新发展。注重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剥夺被告人再犯罪能力。泸州中院专门安排审判人员到贵州等地,就涉案侵权产品销毁开展现场监督,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5.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与司法标准统一。

有效发挥司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及时明确法律标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斯塔夫国际有限公司诉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第三人欣恒上品时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都红星路第三营业部行政处罚案件中,全面剖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厘清了行为构成要件、行为后果等方面的适法标准,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开拓创新,不断优化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

(一)深入开展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快慢分道”

成都中院进一步完善被国务院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的“知识产权类案快审机制”,大力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等法律关系较为明晰的技术类案件以及大量激增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合同案件,率先实质化运行普案团队,专门审理法律关系相对单一、事实相对简单且至少一方当事人或诉讼标的相同的案件,从而形成了难案团队、普案团队、简案团队“三团”并进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新模式。2021年,成都中院由1名法官带领的普案团队共受理案件1343件,审结1147件。难普简三级分流后,85%的审判资源投入到较为复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审判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二)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着力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四川法院积极探索适用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证据规则与裁判方式,着力破解“举证难”等瓶颈问题。在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渝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依法适用举证妨害规则,责令侵权方提供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线工艺操作规程及生产、销售记录等材料,降低权利人的举证难度和维权负担。在侵权方未举证证明其生产方法的情况下,认定其被诉行为构成侵权,并综合考量侵权产品销售额、利润率及案涉专利贡献率等因素,判决侵权方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900万余元,体现了法院对创新技术的严格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制裁。

(三)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为确保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量,成都中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共同制定《审判技术辅助合作细则》,并选择资深审查员组建技术专家库,全面开展技术调查、专家陪审、专业咨询等技术辅助工作,与技术鉴定制度相结合,形成“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2021年,成都中院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694件,结案率为79.7%,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26人次。

三、全力服务大局,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随着四川省“一带一路”建设和自贸区建设深入推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更加迫切,四川法院多措并举,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助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出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落地落实,四川高院于2021年7月5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16个方面对全省法院提出指导意见,为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升四川在全国创新版图中的战略地位,建成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首次发布著作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典型案例

2021年6月2日,四川高院以新著作权法施行为契机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四川法院著作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2020年)》及典型案例,全面介绍了四川省著作权案件的基本情况、四川法院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的主要举措,分析了市场主体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向社会明确宣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服务文化强省建设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典型案例生动展现四川法院在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中的积极形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著作权法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为我省加快建成文化强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开展4.26特约监督员专项联络活动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四川高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特约监督员专项联络活动。四川高院21名第一届特约监督员与17名增聘特约监督员受邀参加活动。特约监督员听取了四川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旁听了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视察了成都新经济活力区·双创服务平台及创新企业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参加“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座谈会。通过开展上述活动,特约监督员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对全省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的突出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创新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舆论导向作用,以更加灵活丰富的方式进行宣传,四川高院民三庭创办了《四川知产与涉外商事审判》电子期刊,用以刊载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四川法院审判工作动态,审判业务指导文件。2021年6月28日,电子期刊创刊号正式发布,以崭新的形式传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正能量,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性

2021年,泸州中院选取泸州代表文物麒麟温酒器,结合泸州酒文化特征和产业布局,积极打造“酒麒麟·酒业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品牌,发布《2020年泸州法院酒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开展“百案大回访”及“酒麒麟·酒企行”系列活动,召开“酒麒麟·酒业知识产权保护共商会”,组建八支“酒麒麟”法治宣传队伍,并与泸州FM970交通广播合作,积极营造加强酒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该院在全国率先推出定制式司法建议,在走访酒业园区、酒类企业及其他知识产权需求旺盛企业的基础上,为其制定个性化司法建议,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自贡中院为该市彩灯、仿真恐龙等重点行业提供定向服务,并开展“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效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四、强化川渝两地司法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四川高院与重庆高院多措并举,强化合作,推进新时代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

2021年2月26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和两省(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视频连线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建立六项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合作机制,以务实举措加快提升司法执法一体化水平,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和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高水平样板。

(二)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2021年4月20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2020年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十大典型案例》,并就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三)联合举办2021年川渝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在重庆法官学院举办川渝两地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川渝两地一百余名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参加了学习,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

(四)联合举办“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2021年7月24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指导中国行为法学会四川诉源治理研究基地主办“川渝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会议聚焦“短视频版权协同治理及平台责任边界”主题,积极回应以网络化、数字化等为代表的新技术高速发展及应用引发的著作权保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创新。

(五)联合调研形成《关于确定KTV经营者侵害音像作品著作权案件赔偿数额的法官会议纪要》

针对川渝两地司法实践中KTV经营者侵害音像作品著作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判赔数额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两地高院民三庭共同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就该类案件赔偿数额确定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统一两地裁判标准,引导KTV娱乐行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成都中院与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可在该中心开庭审理,便于社会公众就近维权,切实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捷性;与成都天府新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温江区医学城、新都区家具产业园区、邛崃市种业园区等5个产业聚集区管理部门,以共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站”“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的方式开展合作。泸州中院推动成立全国第一个白酒产业园区法庭,专门审理涉酒类知识产权案件,并在酒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进一步提升酒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

(二)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四川高院及省司法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指导下,各地法院纷纷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成都中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自贡市知识产权局主持调解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四川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零的突破。泸州中院推动成立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委托及指导该委员会成功调解第一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也是全省首例由中院委托、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基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案件。泸州中院还积极探索送达、庭前、当庭“三步调解”法,并根据情况委托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参与调解,2021年通过上述方式调解的案件达到80余件;该院还与泸州仲裁委员会等签订协议,对该院拟受理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合同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自贡中院将简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委派、委托调解的方式交由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2021年,该院共委派、委托调解案件63件,达成调解协议39件,调解率达61.9%,该调解委员会协助法院调解的一起“滅害靈”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2021年,四川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240件,调解、撤诉率达47.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得以持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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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017-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情况)

(三)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四川法院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成都中院联合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建立司法移送、要案会商、信息交换、委托调解等对接机制。文件会签后,成都中院向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涉及商标侵权的行政查处线索,督促职能部门对商品零售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该局及时参照成都中院在先判决所确定的侵权判定标准对侵权人科以行政处罚,有效降低了同类知识产权纠纷的起诉数量。绵阳中院与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联合开展侵权产品销毁活动,并选任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知识产权案件陪审,共同分析、研判案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乐山中院、自贡中院等均积极落实与当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签署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协作保护协议,大力开展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协同合作,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审判队伍素质

四川法院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等特点,强化审判机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配齐配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外语水平高、具备理工科背景的法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目前,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共303人,其中本科学历占59.08%,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占34.98%,队伍知识结构、年龄层次等不断优化。坚持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2021年,四川法院有1件知识产权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篇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件植物新品种案件入选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件涉地理标志案件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民三庭、成都知识产权庭等17家单位被评为“2021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2年,四川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激励和保护创新,为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和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首图来源 | 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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