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商业秘密之高危风险与应对措施
原标题|侵犯企业商业秘密高危风险与应对措施
作者|孙佳恩 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创始人
(本文系知产力获得独家首发的稿件,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3364字,阅读约需6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今年1月1日大修后施行,如何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笔者从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31年,致力于公安经侦人员、工商稽查人员的破获商业秘密案件培训,就典型案例、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进行剖析,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务角度考虑,提出企业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侵权成立案例】 宁波市鄞州区一家生产音响喇叭高新技术企业的总经理黄某在职期间把技术秘密、客户资料带走,与其妻子成立同行公司。笔者指导企业并会同商业秘密网调查联合举证与举报。2013年,黄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工商部门查处,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当事人仍然继续侵权。
2014年3月25日,黄某继续侵权涉及侵权所得387万元,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逮捕,2015年被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2016年4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不成立案例】 浙江省某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5日审结的涉嫌盗窃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因企业没有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司法鉴定与评估存在不当,导致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笔者作为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向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师依法提供专家意见,被人民法院采信,当庭被某县人民法院宣判,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有判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责。
从上列案例看到,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商业秘密,非常重要,企业没有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相应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中国法律不予保护!
二、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剖析
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研发成果泄密、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采购信息泄密、优质客户被侵、电子数据泄密、图纸模具克隆、外贸客户飞单、经营秘密披露、财务查账要挟等严重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上列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家的“心病”,成为科技创新的阻力,成为企业跨越发展的障碍。
1、“高危风险”之一:研发成果泄密
企业具备研发环境、研发经费、研发人才、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内部管理、研发应用等科技创新条件和能力,科研成果中倾注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心力,将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研发成果泄密的途径主要有:
■ “星期天工程师”擅自兼职,泄露企业的技术难点、设计关键、技术图纸、技术数据、工艺配方、技术决窍、电子数据等技术秘密。
■ 以委派人员的技术专长吸引企业,而被企业聘用,从事某专业工作,通过长期的努力,取得深信、任用,乃至重用,挖取核心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或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地破坏。
■ 采取技术合作等方式,借机窃取科研成果。
■ 在参观、访问、考察、经验交流、文章发表、新闻采访、网络公开等途径中泄密。
2、“高危风险”之二:竞争对手窃密
当前,同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商业秘密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重中之重。竞争对手窃密主要有:
■ 同行业竞争对手派人打入商业秘密权利人企业内部,从事相关工作,利用所见所闻、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刺探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
■ 以商人、专家身份为掩护,以技术交流、贸易合作、巨额投资为方式,派遣情报人员到企业窃取商业秘密。
■ 同行业竞争对手为了时刻掌握商业秘密权利人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采取利诱、贿赂、借款、合作等不正当手段给企业内部职员利益诱惑,通过内部泄露方式获取商业秘密。
■ 企业内部职员、甚至高管因职务无法升迁、收入偏低、心情不畅、发生矛盾等,故意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的同行业竞争对手。
3、“高危风险”之三:随意跳槽侵权
企业面临工程师、销售骨干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不办离职手续随意跳槽、“猎头”引诱跳槽等现状,并且跳槽人员利用知悉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侵权,主要表现在:
■ 跳槽者钻原企业未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空子,有意识地进行周密安排,拿走商业秘密。
■ 在原企业已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窃取商业秘密,无故离开,跳槽到同行。
■ 跳槽者利用职务行为获得的企业的研发成果、技术图纸、工艺决窍、工艺流程、配方、原料来源、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等商业秘密,招收职员,自立门户,进行生产经营。
■ 跳槽者将窃取的企业商业秘密出卖给跳入的企业,或作为个人技术股参股到新企业,坐收红利,甚至被“重金收买”。
■ 经过蓄谋的侵权人或跳槽者策划、实施,促成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专家、技术骨干、销售骨干、熟练操作职员离职,甚至联系、组织集体跳槽。
4、“高危风险”之四:采购信息泄密
零部件采购、供应环节泄密主要表现在:
■ 供应商保密意识淡薄、保密措施不力,擅自泄露供应秘密、违约销售产品部件、泄露部件技术秘密等,造成权利人企业竞争优势削弱。
■ 采购披露采购渠道、采购价格、采购要求、合同要求等经营信息,采购获得回扣,甚至索贿!
采购拿回扣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5年。
5、“高危风险”之五:客户名单飞单
侵犯企业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的方式主要有:
■ 转移优质客户订单
■ 披露客户报价信息
■ 擅自使用客户名单
■ 泄露企业生产信息
■ 获取采购渠道信息
■ 利用客户资源自营
■ 合股成立公司自营
6、“高危风险”之六:电子数据泄密
电脑、服务器、U盘、存储介质、机房中的电子数据是企业的“命根子”,一旦泄密,后果非常严重!电子数据泄密的途径主要有:
■ 企业职员利用工作便利,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擅自保存电子数据,甚至离职带走,擅自披露、使用、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出卖。
■ 内部职员泄露、刺探用户名、密码,窃取商业秘密。
■ 贿赂、收买计算机管理人员或保密员,获取企业商业秘密。
■ 采取黑客手段,在存储商业秘密的电脑中植入木马,窥探、窃取商业秘密,甚至非法进入企业计算机系统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修改数据库数据。
■ 偷窃、抢劫手提电脑,获得装有密级的文档、数据、图纸、三维、文件、样品等商业秘密。
■ 蓄意修改技术图纸、电子数据,故意损毁计算机设备,甚至破坏。
三、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应对措施
商业秘密成为知识产权,既是企业的生命,也是智慧财产!当前,国内外同行业的竞争,已经使商业秘密战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窃密与反窃密已经成为企业商业秘密战的核心。
第一、企业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程度很重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心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的不断发展需要企业家的高瞻远瞩,需要企业家学习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学习企业商业秘密的成功经验,分析被窃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例、教训,充分认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第二、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来保护商业秘密是关键。
企业没有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的情况下,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 “高危风险”就会在企业中发生,从而出现竞争力削弱、经济损失严重、企业家无奈、侵权人法律责任无法追究等后果。
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就可以有效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不被非法窃取,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因此,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第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心在于日常管理。
为了有效防范窃密,进一步增强竞争优势,一方面,企业需要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威机构(如“商业秘密网”)进行诊断、把关、指导、培训、监督、维权等系统化服务。另一方面,企业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从自身的岗位做起,时刻牢记保密就是企业优势,普通职员在自己的岗位上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履行保密职责,保密员认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工作,通过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企业商业秘密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企业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
企业应当通过使用保密软件、版权登记、物理性隔离、企业有效运行、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服务等综合方式,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固定相关证据。当企业商业秘密被非法侵害时,由商业秘密保护权威机构、商业秘密保护律师调查取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谈判索赔、调解索赔等途径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