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版“新中装”已经上架,但它有没有侵权风险呢?

2014-11-13 20:24:03
2014年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论坛刚刚落幕,平民版的“新中装”就已上架。就在你阅读这篇文字的此时,

2014年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论坛刚刚落幕,平民版的“新中装”就已上架。就在你阅读这篇文字的此时,淘宝网店上或已有交易达成。而在此之前,笔者搜索发现,它们的价格还真不便宜,差不多都要千元以上。

如果想图个新鲜,作为消费者买来穿穿倒也无妨;但对于正在出售“新中装”的商家而言,可要且卖且小心了:未获授权,仿制“新中装”,可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呢!

或有观点认为,就“新中装”而言,其服装款式及设计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商家以此为噱头,推出仿版,并无不妥,毕竟根据既往司法实践,服装版式获得版权保护的要件是颇为苛刻的。

事实上,在服装市场中,也的确一直有种“盗版无罪”的论调,认为服装设计属于时尚范畴,而时尚本身就有被摹仿和被追随的特点,如何界定服装款式、设计图案的权利范围和对盗版的认定标准,似乎尚有争议。另外,服装市场存在的定型化的大众类服装,可以通过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缺乏独创性基因,也给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带来困扰。

但在具体实践中也有一种更为明确的情况:如果该类特供服装的设计方拥有服装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进行了版权登记、立体商标注册,那么所谓的仿版,就有可能侵犯了原版的知识产权。

其实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称TRIPS协议)中,第25条明确提出了对纺织品外观设计的保护问题。我国入世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 工作组报告中涉及纺织领域的相关承诺中亦对此有相应陈述:纺织品外观设计主要包括纺织织物的图案、花型及服装款式设计,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设计者或所有者对它具有独立占有的权利。

虽然当前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范畴内,服装设计并未在著作权法列明的予以保护的作品种类范围中;但具有独特设计和视觉美感的服装设计,是否可以以美术或图形作品得以保护,想必一定是可以进行有益探讨的。除此之外,各大服饰企业将服装版式通过外观专利申请予以保护,在当前不是也很常见吗?

13年前,2001年度上海曾举办的第九次APEC会议期间,上海服装研究所设计师俞莺设计的“唐装”一战成名,但仅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而言,这名设计师和她的团队并没有获得足够尊重。13年后,“新中装”来袭,这一集结了11支设计团队智慧与心血的系列之作,不应该有此前的遗憾。

图片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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