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10幅美术字,一审被判侵权

2018-06-22 10:01:49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全脑立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全脑公司)与被告仉某某、北京翼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翼趣公司)、蓝天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仉某某、翼趣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等。目前,原被告已提起上诉。   全脑公司起诉称,该公司经授权获得了《脑立方右脑形象识字卡1-6册 》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仉某某从全脑公司离职后,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全脑立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全脑公司)与被告仉某某、北京翼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翼趣公司)、蓝天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仉某某、翼趣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等。目前,原被告已提起上诉。



  全脑公司起诉称,该公司经授权获得了《脑立方右脑形象识字卡1-6册 》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仉某某从全脑公司离职后,于2016年8月编著《翼趣全脑阅读》1-6、8册,《翼趣全脑识字》1-6、8册等作品,并由蓝天出版社出版,翼趣公司发行。该作品中有少部分美术字与全脑公司作品中的完全一样,大部分美术字构成实质性相似。据此,全脑公司认为仉某某等侵犯其著作权。



  三被告共同辩称,其对汉字进行了独创性的创作,与全脑公司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创作方法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故未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在其图书中使用的“画”“空”“浪”“饭”“哭”“下”“粒”“卜”“名”“问”10幅字与全脑公司的美术字相同或构成实质性相似。鉴于仉某某曾在全脑公司任职,期间接触过全脑公司的美术作品,且未提交上述美术字系其独立创作的证据,故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全脑公司的复制权、发行权。全脑公司诉称侵权的其余1284幅美术字,不构成相似。虽然双方均采用了以画入字的创作方法,但创作方法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故对全脑公司的该部分主张不予支持。

+1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评论区

    下一篇

    卡通拼图作为一种益智游戏,很受市民欢迎,通过将众多的拼图碎片组合,拼成一幅完整的图案。但是拼图上的图案却不是想画什么就画什么的。最近,苏州吴江法院就审结六起因拼图图案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案件,而被告都是同一家超市。原告奥飞公司诉称,其是“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小蓝人物形象”、“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美琪”、“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美雪”、“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小千”、“人物形象——刑

    2018-06-21 2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