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的专利,无缘无故被陌生人提了无效?

2018-05-11 20:19:40
现实中,总有一些专利权人,莫名其妙地就被陌生人提了专利无效,直到收到专利复审委相关材料之际仍是一头雾水,颇有些许躺枪意味。其实,专利权人被陌生人提了无效宣告,并非是陌生人无事生非,在这背后更有一深层的商业意图。在此之中,我们将陌生人称为“稻草人”。

作者 | IvesD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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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132字,阅读约需4分钟)

现实中,总有一些专利权人,莫名其妙地就被陌生人提了专利无效,直到收到专利复审委相关材料之际仍是一头雾水,颇有些许躺枪意味。其实,专利权人被陌生人提了无效宣告,并非是陌生人无事生非,在这背后更有一深层的商业意图。在此之中,我们将陌生人称为“稻草人”。

笔者在此先试举几例“稻草人”事例:

为什么你的专利,无缘无故被陌生人提了无效?

意大利知识产权管理公司Sisvel(中文名称:西斯威尔国际有限公司)拥有数百件通信领域专利。2014年9月,Sisvel在德国法院起诉海尔旗下在欧洲的两家子公司侵犯了其拥有的EP0852885、EP1264504专利权。2017年3月30日,德国杜塞尔上诉法院作出裁定,海尔公司构成专利侵权,后者已提起上诉。

Sisvel在德国发起专利侵权诉讼之后,其在华申请的数件发明专利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无效请求人之一利浩五金公司为海信、海尔的结构件供货商。第01805488.9号专利则为Sisvel德国专利侵权诉讼的涉案专利EP1264504号专利的同族。

张某vs抗体专利

为什么你的专利,无缘无故被陌生人提了无效?

随着单抗系列专利即将到期,仿制药企对于单抗市场的争夺日趋激烈,复宏汉霖、信达生物、齐鲁制药等国内药企均有申报仿制。

截至目前,张某已针对多件医药领域专利发起无效宣告,均涉及抗体领域专利。在行政诉讼阶段,张彦也是一路“披荆斩棘”,北京高院在二审判决中均维持了涉案无效决定有效。不难看出,张某发起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除了涉及利妥昔单抗,还包括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当家产品“赫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可以看出,张某对目标专利的选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被个人“围攻”的皇家飞利浦

为什么你的专利,无缘无故被陌生人提了无效?

和张彦同样具有一定针对性的“死磕选手”,还有向皇家飞利浦公司“开火”的张华、于某红、卢某晶。从2015年起,三人向皇家飞利浦公司名下专利发起无效请求。

截至目前,专利复审委已针对11件专利作出无效宣告审查决定,涉及音频编码、信号合成、 无线通信等技术领域。另外,针对第00801797.2号“不完全视频流的记录”专利、第200380105500.1号“活动监视”专利,刘某英、于某红分别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尚未作出复审决定。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为应对侵权诉讼或者是“瓦解”目标领域竞争对手专利布局往往是提起无效宣告的惯用理由。无论何种原因,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主体往往是专利的利益相关人,这些无效请求人发起无效的原因让人有些难以捉摸。

笔者了解到,在部分专利无效程序中,真正的利益相关人采用的策略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是利用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为“稻草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笔者咨询了专利代理人以及复审委审查员,试图探究真正的无效请求人采取“稻草人”策略的原因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采取“稻草人”策略的原因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专利代理人赵昊律师告知笔者,“稻草人”作为专利无效程序的一种诉讼策略,采取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公益目的,组织或者个人挑战专利(例如,原研药品专利);

2、通过挑战专利,打响个人或者企业的名声;

3、在专利权人的关键时期(例如,上市在即),通过挑战专利攫取利益;

4、为之后的产品开发或商业计划,铲除专利障碍;

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利代理人告知笔者,在本专利涉及侵权诉讼的情形下,一般而言,被告不会针对采取“稻草人”作为无效策略。因为如果采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出无效,不便于被告就专利无效提起诉讼中止。

除了上述情形之外,还可能存在以下采取“稻草人”策略的情形:

A公司就其名下某件专利与B公司谈许可事宜,B公司可能会采取“稻草人”的方式向A公司发起专利无效。如果在不暴露自身身份的情况下,将A公司的许可专利无效,就可能在许可谈判中获得一定的有利地位。即便无效不成功,双方依旧可以“和和气气”的谈许可,可谓是“进可攻,退可守”。

或者是,A公司、B公司双方为某一领域的竞争对手。B公司想要进入对方市场,A公司采取“稻草人”的方式针对B公司在该市场的专利提出无效,进而为B公司的进入设置障碍。

采取“稻草人”策略的优势及注意事项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专利代理人赵昊律师认为,稻草人策略由于能够隐藏真正的无效请求人,在特定情形下有如下优势:

1. 对于潜在侵权者,能够达到试探专利强度的同时,又不会暴露自己可能的商业意图;

2. 对于同领域中的竞争者,能够避免专利权人针对性地提起报复性专利挑战或者侵权诉讼;

3. 对于被许可方,由于某些许可协议(特别是跨境技术许可)会包括禁止专利挑战或者如果专利挑战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等条款,所以被许可方可能用稻草人策略来减少许可费率或者减短许可费期间。

然而,真正的请求人需要选择合适的稻草人,尽可能减小自己同稻草人的关联性,并且与同稻草人签订完备的保密协议,避免暴露自身。

既然“稻草人”策略在不同的细分领域均有适用的情形,但笔者了解到,总体来说,真正的无效请求人对于“稻草人”策略的使用仍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对于“稻草人”策略,一位资深专利审查员表示,真正的请求人基于商业策略的考略,避免在同业竞争中落入商业不利的情形,授权第三人发起专利无效,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法律对其没有规制的必要性。

小贴士

我国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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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位同事同笔者交流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案件。游戏作品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法院以侵犯商标权判决,同时在判决中没有对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作出任何说理。后面和很多商标法同行聊到这个案子,又在百度上随便查阅了些论文,原来真的有很多人认为商标性使用这事没啥可聊的。(惊讶加白眼表情)

    2018-05-11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