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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即4月26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六十八条,对强化组织领导和系统推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实现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条例》要求,由政府领导、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据悉,《条例》创新制度设计,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切实解决江苏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有新举措。针对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有效转化率不高的情况,《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利用财政资金取得的知识产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完成人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实施开放许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条例》提出,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和专利重复侵权行为由省、设区的市知识产权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条例》还规定了电子商务、展会、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出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员制度等。(吴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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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发展目标,从夯实基础、提升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对外交流等五个方面。

2022-01-20 09: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