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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 号)部署要求,围绕“双碳”目标,明确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统计监测依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国际交流和转移转化,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专利产业化,特制定《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编制的《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附:《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全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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